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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白山管委会 就业创业证详解:登记范围扩展至城乡劳动者及港澳台人员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5-01-15

1、什么是《就业创业证明》?

《就业创业证》是记录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享受相关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支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和凭证。中的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为深入落实“放权、放权、放权、优化服务”和“一次就走”改革要求,推进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化,疏通就业失业登记服务拥堵点,让群众更好地享受平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就业得到简化和优化。失业登记服务相关事宜。

2、就业创业证登记范围发生了哪些变化?

将失业登记范围从城镇居民扩大到城乡职工。城乡劳动者达到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条件、失业的,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将在内地就业创业的港澳台人员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

3、就业创业证申请登记流程优化了哪些?

全省实行线上线下多渠道受理。全省统一实行就业信息管理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受理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申请。劳动者现场申请时,可以自由选择常住地的办理机构;当劳动者通过智慧人类社会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提出申请时,系统会自动推送至劳动者常住地的代理机构。

4、就业登记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以下证明材料:

1、未完成劳动用工信息备案和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

2、职工创业、个体经营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灵活用工人员提供本人书面承诺。

5、办理失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职工办理失业登记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以下证明材料:

1、劳动者与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原用人单位依法提供的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主、私营企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须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批准通知书》;

3、承包地全部被征用且符合当地条件的,应当提供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征地协议或者相关证明;

4、退出现役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军人,须提供《义务兵退役证》、《士官退役证》等相关证明、《军官退休证》;

5、年满16周岁,各类学校毕业或退学者,需提供毕业证明(毕业或退学证明);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应当提供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须提供县级扶贫部门核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认定表》;

8、因灵活就业而失业的人员和其他无就业经历的人员必须提供书面承诺。

六、哪些人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具有本省户籍、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条件、已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创业证》的下列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举办的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证》,且自上次失业登记之日起已满1年(含1年)的城镇常住居民。

3、残疾人。是指持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常住居民。

4、家庭成员零就业。是指同一户籍中有二人以上共同居住的城镇居民,且所有家庭成员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登记为失业人员,无经营或投资收入。

5.老年失业人员。是指拥有城镇户口或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并参加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两年(不含补充月数)的城镇常住居民。女性年龄在40岁以上,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上。失业人员。

6.失地农民。是指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统一征用土地后,失去原有承包耕地(水田、旱地)的农民。

7、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是什么?

(一)自愿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向居住地(常住地)街道(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事处或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到社区(行政村),填写《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认定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明》证书”,不同类别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要求:

1、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原国有、集体单位录用(就业)证明及公司与其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满1年的:提供《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3、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吉林省零就业家庭申请及证明表》;

5、居住在城镇的老年失业居民:提供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或带有社保缴费账号的银行交易凭证;

6、失地农民:提供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征地协议或者相关证明。

(二)初审公告

街道(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事处或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收到申请后,将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系统会自动验证。审核通过的提示将相关信息录入《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并扫描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比对、线下核对。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就业困难人员公示模板》在街道(乡镇)或社区(行政村)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上签字的意见加盖电子印章,系统提示申请人通过初审。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并发给《不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通知书》。

(三)审核确认

县(市、区)就业服务局对初审合格的候选人进行审查。核对无误的,在《吉林省就业困难申请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电子印章,并在就业救助卡“就业救助对象认定”栏填写日期和就业困难《就业创业证书》第7页人员类别、认证机构和管理人员。复审不通过的,将在《吉林省就业困难申请认定表》上注明原因,系统提示,初审街道(乡镇)或社区(行政村)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发出“否”。 《致就业困难人员告知书》。

八、哪些人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一)就业困难人员

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登记就业并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按照首次领取补贴时的年龄计算。除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外,可以延长至退休(最长60个月)。不超过3年(36个月)。 2008年12月31日前,经认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以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1年以上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不到5年。就业身份灵活,可再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直至退休。

(二)大学毕业生

1、灵活用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一年内未就业,灵活就业后登记就业并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 自己创业。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高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农村劳动力:对认定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户籍登记、灵活就业后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高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9、如何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先发放后发放。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每年申请发放一次。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居住地(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事处或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 《就业创业证明》、《毕业证书》(大学毕业生提供)、《吉林省灵活就业人员登记申报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专用票据保险基金缴费凭证或带有社保缴费账号的银行交易凭证,以及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等相关证明材料。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事处或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收到申请后,将申请人提供的要求扫描上传至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基本信息比对和验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或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符合补贴条件的,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填入《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加盖电子印章,系统确认初审已通过。县(市、区)就业服务局对初审合格的候选人进行审查。核对无误的,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电子印章后,在《就业与就业管理办法》第9页填写“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内容及期限”。创业证书”为“享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政策,以及期限、机构和负责人。若复审不合格,系统会提示申请人,初审街道(乡镇)或社区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对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将由银行按规定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10、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注意哪些问题?

1.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且符合条件的,可自愿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包括灵活就业、个体经营、单位招工、公益性就业安置)按照首次领取补贴年龄,累计计算。

2.一次性缴纳上一年度社会保险费或上一年度未提出补贴申请的,不得补缴。

3.高校毕业生享受补贴满2年或1年后,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剩余期限的补贴,累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11. 什么是商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或中小微企业作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中小微企业可以不需要担保基金)担保),由办理该业务的公司办理。政策性贷款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中小微企业扩大就业。

12. 哪些人可以申请商业担保贷款?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商、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创业失业人员长白山管委会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中小微企业创业贷款对象是指在本省注册、当年(申请日前12个月内)新聘用的合格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员工数量的25%(申请日前12个月内)达到企业现有员工数量的25%(申请日前12个月内)的中小微企业员工100人以上的企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

13.申请商业担保贷款有什么要求?

1、具有长白山管委会工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金;

3、申请人申请贷款时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申请人的贷款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汽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当申请人提交商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我和我的配偶不应有其他贷款。

14.申请商业担保贷款时应提供哪些信息?

1、《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

2、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的信用报告,以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3、《吉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担保人需为长白山管委会财务及工作人员,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单位。)

5、贷款申请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两张;

6. 市场摊位需提供摊位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7、营业场所正面、侧面、内部照片3张(一式两份);

8.银行卡复印件(邮政/农村信用联社)。以上所需材料均须一式两份。

15. 商业担保贷款的申请金额和期限是多少?

创业担保贷款无息贴息期限为2年,借款人在第三年支付全额利息。贷款金额:

1、个体工商户可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经营,可根据合伙人数量、项目规模和情况确定,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三、向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贴息和非担保创业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期限2年。

对还贷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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