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
关于选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公告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颁布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安徽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选拔45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此处简称省级人民监督员),现就相关事项予以公布。
一、省级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和设置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及其派出院的办案工作受到省级人民监督员的监察。这些监督员由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选拔产生,他们的任期为五年。值得注意的是,一名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或以上的人民检察院监督员职务,而且,那些已经连续担任了两届省级人民监督员的人士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将不再具备再次担任的资格。
二、选任名额
选任省级人民监督员45名。
三、任职资格条件
支持我国宪法、道德品质优良、公正无私、体魄强健并且拥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满23岁(即2002年5月31日之前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省级人民监督员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成员,以及监察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的在岗员工,人民陪审员,以及其他因职务性质不宜参与人民监督员选拔的各类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在担任或执行职责期间若出现违法乱纪行为,或者在年度或任期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等级以下,将不得再次被选任为人民监督员。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8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三)报名材料:
1.《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申请表》2份(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请通过皖事通APP进行登录,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内容,选择“因从事特定职业或行业需要”的选项,随后按照提示填写个人资料并提交。公安部门审核通过后,进入“我的办理”页面,复制“受理号”。使用手机或电脑浏览器,将“受理号”粘贴到地址栏,打印生成的证明报告。
请将这四份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服务发送至省司法厅,具体邮寄地址详见附页。
五、选任程序
报名工作完成后,省司法厅对报名者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核,在评估年龄、教育程度、专业背景、职业岗位、个人经历以及人民监督员队伍的构成需求等多个维度后,从中选拔出符合条件的省级人民监督员候选人,并对其进行了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有人不符合选拔标准,将取消其资格,并从剩余报名者中选取合适人选进行替补。经过严格审查,符合省级人民监督员任职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将分别在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及安徽司法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公示结束后,若无任何异议或异议被认定为无效,省司法厅将正式做出选任决定。
六、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至安徽省司法厅法治推进办公室的地址为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一百号,如需联系,请拨打联系电话 或65982098。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申请表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