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2023年招聘退役本科军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葫芦岛市鼓励大学生参军暂行办法的通知》(葫芦岛市发[2018]17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募相关文件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葫芦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葫芦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报市政府批准2022年招收退休本科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人员范围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本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举报52人(待登记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见附件1)。
上述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刑事处罚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治纪律处分尚未期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发现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不得报考;
5、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开除不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包括报名时未处于试用期,但在登记后试用期内、录用前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 (就业));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2. 职位信息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共61个。具体岗位信息附后(见附件2)。
3. 检验方法
参加笔试。
4. 工作步骤
(一)报名
登记手续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至9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2、报名地点:葫芦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葫芦岛市龙岗区龙湾街17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不报具体职位,只报职位所属地区(考生可选择“葫芦岛市”或“退休登记接收县”之一)。
(二)注册资格审核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登记资格审核。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填妥并打印好的《葫芦岛市2023年退役本科军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见附件3,表中照片格式统一为“二寸近期彩色免冠”)蓝底半身证件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士官)退休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个人资料)页)、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登记表》以上材料需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一份,由市保卫局留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转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份),并附具2 张照片与上述相同的版本(在照片背面写上您的名字)。
本次考试要求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候选人提供的文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就业资格。
(三)加分审核
加分审核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条件如下:
1、一等奖每项加20分;
2、二等功每项加10分;
3、每获得三等功一次,加5分;
4、每获得一次表彰,加1分;
5、退休前发展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加2分。
可以累积额外积分以获得各种奖励。上述加分条件须由申请人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然后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盖章在被公示之前。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留一份,各2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印1份)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必须与登记一起提交给提交。
(4)领取入场券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另行通知。
(五)笔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笔试;具体报考人选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合格人员名单为准。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基础公共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 计算总分。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加上“无争议加分值”相加确定,即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分=笔试成绩+加分值”。根据考生报考地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奖励等级排名。
(6) 位置选择(位置选择)
评选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1、选岗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另行通知。
2、选位方法。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
报考市级招聘岗位的应聘者,将首先进行遴选。因个人放弃等因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报考人数超出招聘岗位计划的,市级岗位补缺后,不再补缺。选拔候选人按照退休登记所在县(市)、区,从低到高依次进行选拔。市级职位填补后,再选拔县(市)、区级职位。
现场选岗须本人参加,不得由其他人代替。选岗开始时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本次选岗及后续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并在有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申请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重新体检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请求。申请人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审。复检内容为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候选人。
(八)检查
在检查工作中,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被检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践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对被检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检查中发现职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检查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被检查人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考试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
(九)公告及聘任
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问的,办理登记手续。对公示有疑问的,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报名资格审核、择业、体检等相关信息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聘人员的招聘手续由申请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公开招聘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劳动合同期限超过3年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
被录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单位报到或者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并将相关信息记入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系统;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刑事责任。具体事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六、相关要求
1、招聘考试期间,应聘者未按要求参加考试、选岗、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的,视为自动弃权。
2、报名至公告期间(笔试、体检、考察等),考生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能够得到答复进行通讯;因沟通方式不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编写相关考试教材,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相关考试培训班。
4、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笔试阅卷过程中,必须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筛查。发现抄袭、协助抄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符合《关于印发葫芦岛市鼓励大学生参军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政发[2018]17号)录取安置范围的,不属于本名单范围并具有事业单位设置要求的,可向接收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符合接收安置条件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下次事业单位安置考试。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7、报名时咨询电话
1、报名范围、资格审查等请咨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3373026
2、笔试事宜请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315162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附件1-人员名单.pdf
附件2-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3-报名表.doc
葫芦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