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分享辽宁事业单位招聘丨国企招聘丨应届毕业生招聘
免责声明:本微信公众号发布本文,无任何商业目的。目的是搭建求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传递更多招聘就业信息。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微信ID(含:商务合作):xiongcairenli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2025届博士生、医学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品行良好;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者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小语种报考者须通过国家大学外语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获得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要求外语水平;
(六)应聘博士学位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申请硕士学位职位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按照该岗位年龄要求执行;
(七)应聘人员于2025年12月31日前先报名参加考核、签订聘用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方可按规定录用,否则将被聘用。不被雇用。申请人相关资格或相关资格的计算日期为注册日期;
(八)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参见《辽宁省妇幼保健院2024年现场公开招聘高等学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见附件1) 。
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人尚未立案侦查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方式
评估方法。
4. 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在辽宁省卫健委官方网站(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校园网统一公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两种形式:网上报名(邮箱:)和现场报名。每位候选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注册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报名资格。报名及提交材料见附件3。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12月19日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资格审查确认应聘者的报名资格。我院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书(相关证书来自学信网)、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涉及的资质和资质。其他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将进行审查确认申请人的注册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所申请职位的要求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将随时取消该应聘者的任职资格。
(四)评估
现场考核受访者的专业技术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考核合格后,根据相关法律、政策,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就业协议。考核重点关注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体现对选拔人员资质的要求。考核分数为考生的总分,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及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考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后,我单位将在具有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切实保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人社部)人社部〔2010〕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社保〔2012〕6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执行。
申请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重新检查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请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申请人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审。
复检内容为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候选人。
(六)检查
我单位通过电话、信函、现场检查、个人档案等方式,调查了解被检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并对被检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被检查的人。检查中发现劳动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检查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被检查人。考试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
(七)宣传就业
拟聘人员信息将在辽宁省卫健委官方网站(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校园网等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问的,办理登记手续。对公示有疑问的,我单位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劳动合同期限超过3年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明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整个过程。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者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学校或者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6.其他
(一)应聘者应保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自报名时起至拟录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保持畅通,以方便与我单位联系。沟通方式不当所造成的后果,是候选人的责任。
(二)应聘期间,未按照本公告规定完成应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考察期间,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人员顺序等额递补。综合表现排名从高到低,且只能填写一次。 。
(四)应聘者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如果已经录用,则终止雇佣关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妇幼保健院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工作日)
纪检监察电话:(工作日)
附件1:辽宁省妇幼保健院2024年大专院校高层次急需人才现场招聘计划。
附件2:辽宁省妇幼保健院2024年现场公开招聘高校高层次急需人才报名表
附件3:报名及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