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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公共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证书及社保证明等条件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11-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拥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乙级证书)。他必须是公司的合法雇员,并且不负责其他在建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及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建规[2023]2号)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还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额外人员。职位或人。拟聘项目经理及项目机构其他人员须提供企业连续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须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建办市[2019]92号文规定的6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企业聘用协议(协议须于2023年5月前签订) )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受贿犯罪记录; (本文中的“受贿犯罪记录”是指有受贿行为和被判有受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前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竞价截止时中国信用网()公布的结果为准)

3.5 根据《关于建立建筑领域拖欠工资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规定,投标人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名单并通报,且尚未完成整改的,他的出价将被拒绝; (以哈尔滨市投标截止时间、市政府网站: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6根据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哈尔滨市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的通知》规定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111家企业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已从全市范围内清除建筑市场按规定执行。 。上述投标人在本文件规定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签署截止时间与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其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与获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更新的评审文件将不适用于本项目)

3.7 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标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规定,投标人应在限制范围内参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如果您投标该项目,您的投标将被拒绝;

3.8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不分标。对同一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中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潜在投标人应首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为用户并申请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00:00至2023年8月22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相关手续请查阅“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非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提交。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8时30分。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不予受理。被投标人接受。

5.2 电子招标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下载。

6. 实地考察及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实地考察,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考察现场。

6.2 投标人的提问和疑虑以及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在网上进行。

七、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自开标时间起可到本单位远程解密)。开标时间前,各投标人应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手续。

7.2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8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公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投标人无需到场)

八、评标及标定方法

8.1 本项目采用单独评标方式。具体招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评标分离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投标人的清标和验收工作。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于: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筑工程(:9003/);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发布。

10.其他

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书面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捏造材料提出异议或恶意投诉的,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 招标活动中,利害关系方和公众如发现强行收购项目、恶意??招标等问题线索,请及时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热线:-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热线:-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标站举报热线:-84515843、84518544、8308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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