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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个名额!蚌埠淮上区招聘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5-20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或者刑事处罚;

2.因违纪行为被开除公职、留党察看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治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未受处罚的;

6、信仰宗教或者参加邪教、迷信等活动的;

7、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并处于停职期间的;

4 招聘程序

(一)公告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蚌埠市人事人才网、淮上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淮上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登记在现场完成。 报考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1. 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2. 报名地点:

淮上区政府行政办公大楼一楼西大厅

3、注册所需材料:

(一)登记表。 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写,打印出来,并附照片,考生手写签名;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

淮上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淮上区政府行政办公大楼一楼西大厅(原报到处)领取入场券(领取时间请关注“公示栏”)淮上区政府网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任何阶段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5 次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由淮上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笔试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

笔试主要包括基础公共知识和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两部分。 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果将在淮上区政府网站公布。

2.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笔试结果公布后,按照招聘计划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若有多位成绩相同的考生与最后一位考生同时进入面试,在收到面试通知前,如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生。 若替换候选人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情况进行替换。 入围的法规得到执行。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分数合成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6. 体检及检查

根据报考者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期末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排序。 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规定进行省内机构(万人社秘[2013]208号)。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检项目除外)。 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进入检查流程。 检查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聘任等情况。回避检查对象,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评价。 对注册资格进行审核,并提供客观、详细的组织检查材料。 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体检或考察中如有空缺的,按照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补缺。

人员招聘实行动态管理。 一年内离职、解聘、新增职位空缺的,按照总分依次递补。 替代候选人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

7 公告及招聘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淮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日。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投诉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淮上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按分数确定。 未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

8 薪酬

专职党建辅导员实行试用期合同管理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其薪酬福利与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类似。

9 招聘与管理

拟聘人员一经录用,接受所在单位党(工)委的领导和管理。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核不合格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终止。

对未答复的问题,由区招考领导小组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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