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深圳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9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zkaolu@customs.gov.cn。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深圳海关XX职位面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6月9日24时前传真至0755-84398657或发送扫描件至szkaolu@customs.gov.cn。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0年6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深圳海关人事处考录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6号深圳海关人事处;邮编518026;电话0755-84398368)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从小学学习填起,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详见附件4)复印件。备注栏须注明培养方式,签字处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写明出具日期,另附成绩单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的,应在“院校毕分办意见”处说明不能提供的原因,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后先行提交,并于面试前重新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
以应届身份报考的往届毕业生按上述要求填写《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详见附件4),并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具备派遣资格材料,及本人在户籍所在地毕业至今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 ? ? 备考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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