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乌鲁木齐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见附件)
注: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9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wg_kaolu@customs.gov.cn。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乌鲁木齐海关XX职位面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6月9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wg_kaolu@customs.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0年6月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乌鲁木齐海关(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95号乌鲁木齐海关人事处;邮编:830011;收件人:孙超,电话:17881150077)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3)复印件。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 ? ? 备考群咨询
详细说明您的问题,以便获得更满意的答案
1 2 3
-
2020国考乌鲁木齐海关面试公告 2026-10-13
-
2020国考乌鲁木齐海关面试公告 2026-10-13
-
2020国考乌鲁木齐海关面试公告 2026-10-12
-
2020国考乌鲁木齐海关面试公告 2026-10-12
-
技校班主任工作总结 2026-09-30
-
读教育书籍有感:教师必看的心得体会范文 2026-08-11
-
幽默又有意义的演讲稿 2026-06-17
-
演讲稿题目 2026-06-16
-
团支书竞选演讲稿 2026-06-16
-
课前三分钟演讲稿幽默 2026-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