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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守恒定律
质因数,指质数分解中组分解成质因子的因数^[1][2]^。
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起来就是将它分解质因数。例如:把18写成2乘3的积,可以表示成:18=2×3×一个质数,这个质数就是18的质因数^[2]^。
质因数(素因数或质因子)在数论里是指能整除给定正整数的质数^[1][2]^。
正整数的因数分解可将正整数表示为一连串的质因子相乘,质因子如重复可以用指数表示。根据算术基本定理,任何正整数皆有独一无二的质因子分解式。只有一个质因子的正整数为质数^[1]^。
比如8=2×2×2,2就是8的质因数。12=2×2×3,2和3就是12的质因数。把一个式子以12=2×2×3的形式表示,叫做分解质因数。16=2×2×2×2,把16分解成所有因数的形式,叫做分解质因数。把一个合数分解为几个质素乘积的形式,叫做分解质因数。如15=3×5,3和5都是15的质因数^[3]^。
质因数变化是一个数的质因数只与这个数的本身有关,只要这个数自己变化,质因数也跟着变化^[2]^。
在数论中,质因数起源于算术。例如,一个数只有3和5两个质因数,这个数就是3×5=15。所有质数(素数)都是原始的(最基本的)的质因数。不是质数的数,如果可以写成若干个质数的乘积形式,这样的质因子称为合数的质因数。
在小学数学里,将一个数分解为质因数的乘积时,最小的质数7只有三个不同的质因数分别是2、7和7本身。这样的乘积形式的质因数在分解式中通常至少会包含其中一个最小的质数。因此,一个数的质因数的变化与这个数的本身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以阅读数学书籍或请教数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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