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人才构成,提升事业单位人才团队素质,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及《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重庆市若干区县的事业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秉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我们实施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选拔方法。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拔区县级事业单位员工共1482人,具体涉及的单位与岗位信息请参考《重庆市区县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有意者请访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可查找到相关信息。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曾因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国家部委联合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情形、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被辞退或解聘且不满五年、因违反招录(聘)规定处于禁考期、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正在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生、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新晋升的领导干部试用期人员),以及未达到5年最低服务期限(包括试用期)的新任公务员,市内未达到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公告中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并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或在本公告发布前未按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类型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规定的工作年限统计至2025年5月止。例如,从2024年6月到2025年5月这段不间断的工作,可算作完整的一年(即12个月)的工作经验,此类推。在计算工作年限时,考生在各不同单位任职的年数可以合并计算;至于在村(社区)组织以及各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的工作经验,参与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项目、“三支一扶”项目、西部志愿服务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经验,军队服役期间的经历,以及离校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在实习实训基地的实习实训或参与企事业单位项目研究的经验,均可计入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规定的年龄计算至2025年4月30日止,所谓“35岁以下”即未达到36岁,即1989年5月1日或之后出生的人,依此类推。对于退役军人或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报考,其年龄限制可放宽至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等
报考者需持有符合招聘规定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特别说明,附件1中如有不同规定,则从其规定。对于2025届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视同应届毕业生的情形),其报考资格可延至2025年8月31日之前,前提是必须在此日期前取得招聘公告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具体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本公告所指应届毕业生系指那些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获得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录取资格,并在入学后将个人档案转入所就读院校的2025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对于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通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亦可视同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的新近毕业的研究生,若欲以本科(专科)专业学历报名,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技工院校的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以及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其学历分别等同于全日制中专、大专以及本科学历(学位)。
在招聘过程中,我们将依据毕业证书所记载的信息进行专业资格条件的审核,这包括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但不包括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的相关证书。同时,我们将参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出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并综合运用该目录《说明》中规定的相关规则。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若对“专业”有特定方向规定,则需在在线报名及面试资格复核阶段,提交由毕业院校根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的相应方向证明,或者毕业成绩单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例如,若岗位要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那么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名称为准)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由毕业院校提供证明,证明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或者提供毕业成绩单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词汇所指范围均涵盖相应的级别或时间,例如35岁以下即包括35岁;2年以上的工作年限即指工作年限达到2年;专技12级及以上或以下则包含专技12级,此类情况可参照执行。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报考资格证明材料的,将丧失参与后续招聘流程的资格。
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若在离校之时或在规定的择业期内(即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未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内岗位录用或聘用,则可以认定为应届毕业生。此类毕业生的就业合同或协议签订、工作经历、社保缴纳等状况,不会对其报考资格产生影响,除非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
以下人员有资格报考针对应届毕业生开放的职位,但以下情况者除外:即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在本次招聘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归国留学人员;在参与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之前没有工作经历的,并在服务期满且考核通过后两年内的人员;2023年或2024年毕业的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
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若在毕业那一年参与了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且到2025年通过了住培考核,那么他们将被视同2025年的应届毕业生。那些通过住培考核并持有本科学历的临床医师,将享有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相同的待遇。
若招聘公告中未作特别说明,考生需依照规定在2025年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结业考试,并且,若报考的岗位有要求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那么考生获得该合格证明的期限不得晚于2025年8月31日。
依据我国教育部针对研究生培养所实施的“国优计划”相关政策规定,参与“国优计划”的研究生在报考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教师职位时,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只需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即可依据证书上注明的学科选择对应的教师职位进行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需遵循网页指引,认真填写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无误,并愿意承担因承诺不实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同时,考生需根据具体岗位的要求,精确且规范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依照网页提示上传相应的电子文件。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需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热点服务”栏目下,选择“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集中招聘(遴选)”以及“重庆市区县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页面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段为2025年5月21日的上午9点至5月28日的上午9点。考生在报名时需在系统中挑选单一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申请,且在报名及考试阶段所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与本人真实身份相符。关于各个岗位的报名进度,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将于2025年5月23日和26日对外公布相关信息。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以及开考情况将在报名截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区县招聘流程信息发布的指定栏目予以公布,具体请查阅(附件5)。
本次网上报名主要对考生提交的无帽证件照进行审核,该照片需为jpg格式,且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对于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其他信息,暂时不予进行资格审查。一旦照片审核合格,即意味着报名成功。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等待1个工作日,然后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结果尚未通过。考生可在2025年5月30日9:00之前,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或者选择报考其他岗位,并重新提交报名审核材料。在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和岗位后,一旦资格初审通过,考生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二)网上缴费
报名审核一旦通过,考生须在2025年6月1日的9点之前,按照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在网上完成考务费用的缴纳。若逾期未缴费,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操作完成后,考生需及时下载并保存《报名信息表》,以便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不过,若因招聘岗位被取消,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将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考务费。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职位数量的比例通常应至少为3比1。若未达到这一比例,比例可调整为2比1;若仍不足2比1,则需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量;若招聘职位数量已无法减少,则需取消该职位招聘。对于特别急需和紧缺的岗位,在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审核且已按照规定支付了考试费用的考生,可在2025年6月10日的上午9点至6月15日的上午9点之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确保文字和照片的清晰度),并在考试当天携带打印好的准考证以及身份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若因未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保管不当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考核
考试内容涵盖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部分分为公共科目和针对专业领域的测试(部分岗位设有此类测试);面试环节则包括针对专业能力的测试(部分岗位设有此类测试)以及综合素质的评估。具体每个岗位的考试形式和考核标准,请参考附件1。
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务必密切关注报名平台、考场等渠道发布的考试信息,并严格依照这些要求进行操作。
(一)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涉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依据的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3)。具体各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请参考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的预定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星期日,上午8点30分至中午12点整。在这段时间内,8点30分至10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部分,10点至12点为《综合应用能力》部分,两场考试将连续进行。有关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信息,请查阅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2025年7月中旬前后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考生们可以访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在“热点服务”栏目下找到“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板块,进而查询到自己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
专业科目笔试的日期初步确定为2025年6月15日,即星期日,考试时间为14:30至16:30,满分为10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关于是否进行专业科目笔试,请参考附件1中的具体信息。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明确列出,考试内容将涉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2025年7月中旬前后,考生可利用相关区县招聘流程信息公开途径中的特定栏目,查询自己的专业科目笔试得分详情,具体请参考(附件5)。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凡是在笔试中任一科目缺席或得分全为0分的考生,将无法参与后续的招聘流程。
各岗位面试候选人,需依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数量的3比1比例,依据本公告所列的考试考核总分计算公式,换算出各科笔试成绩。然后,根据笔试换算后的总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第二位)由高至低排序确定。若最终进入面试环节的候选人分数相同,则该名候选人将并列进入面试。
若面试参与者的数量未达到既定比例,面试活动可按照2比1的比例进行;若面试的实际竞争比例低于2比1,则需相应减少招聘名额;若招聘名额已无法继续减少,则需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于特别急需和紧缺的岗位,在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向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告并经其备案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根据上述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者相关信息,包括准考证号以及笔试折合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等,将在相应区县招聘信息的发布平台上公布,具体请参阅附件5。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信息。若因面试人选放弃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导致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等信息,将通过相关区县招聘信息的发布渠道在指定栏目中予以公告,详情请参阅(附件5),考生需自行进行查询。对于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需要补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若因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未能接听电话等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将视作考生主动放弃补充资格的机会。
应聘者需按照规定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正本及招聘单位指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前往既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及面试流程。在资格复审环节,对于那些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我国境内高校2025届毕业生,他们可以提交就业推荐信、各学期的成绩记录以及其他的应聘证明材料;而对于境外高校的2025届毕业生,则需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信息、课程内容(包括各学期成绩单)以及相应的正规翻译文件等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者将参与面试环节;若资格复审未通过或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相关空缺通常需要递补,递补顺序将依据报考岗位的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列。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样具备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若核实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要求,该空缺将不再进行递补。
若考生系市内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员工,则需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向负责审查的机构提交《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若未按照要求提交该证明,或者经核实正处于服务期限的最短期限,将取消其进入后续选拔流程及被录用的资格。
(三)面试
面试活动依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安排。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招聘单位告知,考生需确保通讯工具的畅通,并密切关注相关区县招聘流程的信息发布平台,特别是对应栏目发布的公告。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若考生在面试中任一科目缺席或得分为零,将无法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专业面试通过试讲、答辩和专业实操等形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试者的操作技能、实践能力等;而综合面试则采用结构化面试法,着重评估应试者的语言交流、综合分析、逻辑推理、团队协作和职业品质等。具体各岗位的面试方法请参考附件1。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综合面试和专业面试的时长通常都在10分钟以上。面试结束后,成绩会立即向考生公布,并且考生需要亲自签字予以确认。
面试当天,考生因弃考或迟到等种种原因,使得该岗位面试参与者仅剩一名。即便如此,该岗位的面试依旧按照既定流程顺利展开。
对于那些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比1的职位,如果考生在任一科目面试中的得分未达到70分,通常情况下,他们不会被选为体检对象。特别是对于那些急需紧缺的岗位,区县的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将联合主管部门,依据“人岗相匹配”的原则进行研究和确认,并在完成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备案程序后,方可将相关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依据本公告所附附件1中列明的职位“考核形式”以及“得分计算方式”,需依照下列具体规定来分别核算总分(各阶段所得分数需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并执行四舍五入处理):
甲类: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得分与《综合应用能力》的得分相加,然后除以3,再乘以50%,再加上综合面试的得分乘以50%。
乙类成绩计算方式为:首先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与《综合应用能力》得分相加,然后除以3,再乘以50%;接着,将专业面试得分乘以25%,以及综合面试得分乘以25%,最后将这三部分得分相加。
丙类考试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首先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得分相加,然后除以3,再乘以40%;接着将专业科目笔试的得分乘以20%;最后将综合面试的得分乘以40%,将这三部分得分相加即可得到总成绩。
考生请注意,总成绩及体检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将分别于相关区县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指定版块予以公布,具体可参考(附件5),敬请留意相关信息。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对象将依照招聘职位所需名额,依照考生参加考试及综合评估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比例选出。若考试结果总分相同,优先考虑退役军人或曾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作为体检候选人;对于其他考生,则依次根据《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得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得分、综合面试得分、专业面试得分进行排序,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较高的考生将优先考虑;若这些条件均相同,则需进行结构化面试,以面试成绩较高者获得优先权。
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规定负责体检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该体检需在符合资质的县级或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内进行。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将无法参与本次招聘的后续阶段。体检工作应依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条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法规,结合本行业或岗位的具体需求进行,同时依照规定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的填写。考生需自行承担体检费用。在遵循相关规定的当场或当日复检确认体检结果之外,若招聘方或受检者对体检结果持有不同意见,须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复检申请。经区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将另行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查。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二)考察
经过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将由区县事业单位的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合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对拟聘人选进行全面评估。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规定,我们秉持“所有进入者必须经过审查”、“审查者负责”以及考察要有记录的原则,对拟聘者的个人档案、诚信状况、犯罪记录进行严格审查,核实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并从思想政治、道德素质、业务水平、工作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在核实过程中,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络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以及“信用中国”官方网站等渠道对学历、学位及信用状况进行验证。若发现考察结果不合格,考察小组须向被考察者明确指出具体原因。
资格审查考生资格贯穿公开招聘的始终,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将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继续被聘用的资格。具体来说,若在面试前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根据规定进行递补;而面试后若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则不再进行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其他相关事项
关于递补事宜,若考生在体检或考察环节不合格,或是在此过程中自愿放弃资格,相关部门将共同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以及递补的次数。若需进行递补,将依照体检人选的确定规则来挑选递补人员,同时,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每科均需达到70分以上。一旦拟聘人选经过公示,若因任何原因再次出现空缺,将不再进行递补。
2.关于选岗。参加岗位选择的人员,需按照本区域“岗位分组”的安排,依照总分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挑选受聘单位(具体内容请参考附件1)。若总分一致,则依照《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得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得分、综合面试得分、专业面试得分等成绩进行排序,具备更高学历层次、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的应聘者将优先考虑。若上述条件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选岗的先后顺序。处于孕期的考生如未完成体检,有权依照规定提前选择岗位。招聘单位将单独通知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考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岗位选择,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岗位选定后,考生不得更改所选择的拟聘用单位。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已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以及其他相关网站上公布,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布的细节涵盖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学校与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分,以及岗位招聘所需的工作经验、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所有应公示的信息。若考生未能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限内获得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其他必要的认证文件等,其公示和聘用资格将被剥夺。
八、聘用及待遇
经过公示且无异议,或者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情况下,招聘单位将提出拟聘用人选的意见。此意见需经主管部门的审核,随后上报至区县人力社保局进行备案。备案程序一旦完成,招聘单位便需及时通知被录用的新员工前来报到。招聘单位与受聘者依据《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以及《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相关法规,订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人事隶属关系,完成聘用程序的完善,并依照重庆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各项待遇。若非遭遇不可抗拒之情形,若新入职员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既未现身报到,亦未签署《事业单位聘用协议书》,则其聘用资格将被撤销。
对于招聘本地医学院学生的职位,一旦员工被正式录用,将额外获得每年9250元的财政补贴,且此补贴将持续3年。
招聘的员工需遵守规定进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若考核结果达标,将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若考核未达标,聘用合同将被终止。
在试用阶段或正式录用期间,若发现是由于被聘用者或招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人员故意隐瞒事实,导致其个人条件未能满足公开招聘岗位的任职要求,则应终止其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员工一旦被录用,必须依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的规定履行最短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届满后才能进行交流或调动,在服务期间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若在规定服务期未满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将依照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进行处理。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通过公开选拔职员来吸纳人才,这一途径至关重要,故需严格执行人事管理规章,以保证招聘流程的规范性。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编号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发布〈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辅助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相关法规,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公开招聘环节,一旦发现考生的档案资料或信息涉嫌造假,必须立即进行核实,核实期间应暂停其聘用;若考生提交了虚假材料、隐瞒了事实真相,或者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影响了审核结果,或者干扰、影响了考察单位的客观公正考察,则应得出考察不合格的结论,并决定不予聘用。考生若提交虚假的身份证件或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荣誉奖励等相关材料,一旦核实,即认定为道德败坏和不诚实的行为,将由区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上报至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记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中,同时向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考生若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应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其他
在招聘期间,考生需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始终有效,同时要密切关注相关区县招聘流程信息发布的渠道,特别是对应栏目中发布的笔试、面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具体信息。如遇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疑问,请参照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6868838。
(三)本公告由相应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的相关咨询和问题可通过以下信箱进行反映,但请注意,此邮箱不接受个人简历投递。
附件:
重庆市各区县事业单位于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发布的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详细信息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2025年第二季度,重庆市各区县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