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东营1月4日讯,东营电视台记者张维龙报道,从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传来消息,针对事业单位岗位的空缺及工作需求,依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过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和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研究决定,现就2017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持有中国国籍,恪守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具备优良的个人品德以及符合岗位要求健康的身体状态。
(二)对于拥有普通全日制本科或更高学历的人员,户籍条件并无限制;而对于其他学历的应聘者,则需持有山东省的户籍(除非招聘岗位有特别规定)。
年龄须在四十岁以下,即1976年1月14日之后出生,但招聘岗位如另有规定则不在此限。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经遭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士,正在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但非应届毕业的学生,现役的军人,以及那些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但服务期限尚未达到要求(包括试用期)的员工,还有那些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允许被聘用的其他类型的人员,均不具备应聘资格。此外,正在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但非应届毕业的学生,不得利用已获得的学历或学位作为应聘的条件。东营市各区域内的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正式在岗员工,包括那些签订合同的教师和编制内临时聘用人员,均不得参与报考其目前工作单位所在区域的职位空缺。
凡与招聘单位的管理人员存在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或近姻亲关系的求职者,均不得申请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监察等职位,以及存在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在职员工,包括那些已与雇主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若欲参与应聘,必须得到负责招聘的部门或单位的批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仅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立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在网络上进行报名时,必须提交其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允许应聘的推荐信(需将推荐信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平台,图片需保证清晰度,文件格式应为jpg,文件大小需控制在100K以内,照片处理软件需从报名平台下载获取);而对于其他在职人员(包括已签署就业协议的人员)而言,应聘时则需在体检之前,向有招聘决定权的部门单位索要一份允许应聘的推荐信。
招聘职位对工作经验设定了具体标准,求职者需提交对应的工作经验凭证。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其在毕业前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以及兼职等活动,均不计入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时长需按完整年份和月份累计计算,并以2017年1月14日为时间上限。
持有东营户籍、源自东营(指在高考时户籍登记地为东营,情况相同)或服役地位于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此类士兵系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完成学业后参军,或被此类高校录取并在学习期间服役,退役后返回学校继续学习并最终获得毕业证书者),若其毕业或退役时间不超过两年,均有资格报考特定职位。那些已经通过政策安置或因优惠政策被录用(招聘)至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将不再享有定向招聘的待遇。
依据国家及省级的相关规定,我省负责统一选拔和派遣参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项目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员工(须为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或在东营提供服务的个人),这些人员在完成两年服务并经考核达标后,在接下来的三年内(具体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的员工,其中,仅限于2012年选聘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定向招聘的待遇。对于已经通过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将不再继续享有该优惠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应聘者需登录指定的报名平台,并按照规定准确填写和递交个人资料。对于已获得国家认可学历的报考者,需上传毕业证书的扫描件;持有国外学历的报考者,则需额外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扫描件;而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学校发放的《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招聘职位对学历证明有特定要求,同时需上传学历证明的扫描件。提交的扫描件需保证清晰可见,且格式应为jpg,文件容量不超过100KB。相关照片处理软件需从报名平台下载。每位应聘者仅能申请一个职位。在资格预审阶段,如应聘者多次登录并提交报考信息,系统将自动以最新提交的信息替换之前的记录。资格预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报名时,应聘者需出示第二代身份证,且报名及考试阶段所用的身份证件需保持一致。
应聘者在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需与个人真实情况及职位需求相符。若报名信息存在虚假,将视为欺诈行为;若因信息不完整或错误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于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或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相关记录存入诚信档案。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以下简称为招聘单位)承担报名资格的初步审核任务,对于具备应聘资格且满足应聘要求者,不得拒绝其报名申请;对于未能通过初审的人员,需明确指出拒绝原因;对于提交材料不完整者,需指明缺失的具体内容,并要求应聘者补充完整。在在线报名期间,招聘单位需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以便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对于通过资格初步筛选的应聘者,招聘方需保留其应聘意向证明信、学历证明等关键资料,以便在资格复审阶段进行参考。同时,招聘方还需对考生的个人信息进行妥善保管,保障其信息的安全性不受威胁。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试者,需在指定的时间段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完成在线支付,若超过规定期限未完成网上支付,将自动被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完成后,请务必打印《2017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这些文件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派上用场。同时,记得在2017年3月15日9点至3月19日14点30分之间,登录相应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依据省物价管理部门审定的规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按照每人每科目缴纳40元的考务费用。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如欲享受考务费用减免,无需通过网上支付,待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他们本人或授权他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于1月18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2点至4点)前往东营市政府大楼1308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具体所需证明材料请参考附件7。
报名截止后,若应聘者数量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比1(对于有特殊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除外),若招聘计划为1人,则原则上应取消该招聘计划;若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上,则需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告,考生需根据公告中的要求办理改报等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的资格审核是招聘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这一过程始终贯穿于整个招聘活动之中。需要注意的是,资格初审的结论并不构成判断其是否满足应聘条件的最终结论。如果在招聘流程的后续阶段,发现有初审通过的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要求,或者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一旦核实,将立即剥夺其参加考试和被聘用的资格。
各招聘机构需对入围面试名单的候选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入围面试的求职者需遵照资格审查的通告规定,在指定期限内向招聘机构递交个人相关证明文件。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详列于附件7中。
应聘者若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将被认定为主动放弃。对于审查后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其面试资格将被剥夺。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将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考试涵盖的是公共基础知识的范畴,内容涉及法律法条、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策、科技常识以及本省的基本情况等,同时还包括综合写作的考核;而卫生专业的考试则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各自占总分的30%和70%,其中专业知识又按照医疗、药学、检验、中医和护理五大类别进行出题;至于教育类考试,它同样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领域的专业知识(如教育学、心理学等),这两部分也分别占据了试题总分数的30%和70%。
笔试环节将实行统一的出题、统一的考试流程以及统一的试卷批改。具体的考试地点信息,请参考准考证上的指示。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 14:00—16:30
为确保新入职员工具备基本素养,设立了笔试的最低合格标准,这一标准由市招聘主管部门依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和笔试结果共同决定。笔试的得分情况将在报名指定的网站上予以公开。
(二)面试
应聘者需从笔试成绩达标者中,依据招聘计划规定的3倍比例(特定岗位要求除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面试人选,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开。若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将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对于审查后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主动放弃或资格取消而产生的空缺,将按照笔试成绩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若笔试合格者人数为零,则招聘计划将被取消;若合格者人数未达到既定比例,则将根据实际合格人数来决定参加面试的候选人。
面试活动由市级及县区级招聘主管部门联合相关单位共同策划执行,依据不同行业和职位的具体要求,运用标准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说课等多种形式,全面评估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的及格标准设定为70分。
面试完成之后,考试总分将笔试得分与面试得分各占一半权重相加得出,笔试得分、面试得分以及最终考试总分均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并对小数点后第三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在面试参与者中,根据他们的考试总分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选拔,形成参加体检考察的名单(若同一岗位的应聘者在总分上相同,则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因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空缺,需从同岗位面试范围内的候选人中,依次进行等额补充。
体检通常在县级行政区域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进行,其体检的规范与要求依照公务员招聘体检的通用准则执行。若国家或省级层面有特殊规定,则需遵从这些规定。对于依照规定必须进行复查的情况,复查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且复查仅限一次,最终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者在体检时如故意隐瞒可能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相关病史,招聘主管机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若在体检中与体检人员串通作弊、代考或以其他方式舞弊,如交换或替换检验样本等,其体检结果将视为无效,并取消聘用资格。此外,体检费用需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各招聘机构组建了考察小组,该小组主要负责考察事宜。考察活动可以采用多种手段,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状况、道德素质、业务水平、工作成绩以及档案材料的审核。同时,对候选人是否满足岗位要求以及提交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复查。严格遵守省委组织部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的通知》(鲁组发〔2014〕34号),对申请者的个人人事档案进行细致的审查。考察团队需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考察者的综合素质进行全方位、中立且公正的评价,并形成书面的考察报告。
五、公示聘用
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将由市级和县级招聘主管部门分别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七个工作日。一旦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便不再进行增补。公告期结束后,若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聘用,招聘单位将提出聘用建议,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的招聘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手续。若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且经核实,则将不予聘用。具备录用资格者,将获得《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通知单》,并凭借此通知单完成相关程序的办理。用人单位与被录用者需依照规定签署聘用(劳动)合同,从而确立双方的人事(劳动)关系。被录用者需遵循规定进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将正式成为聘用人员,若考核不合格,则聘用(劳动)合同将被解除。招聘通知中规定,应聘者需在约定岗位工作满规定期限(包括试用期),若未达到此期限,则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或申请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位,亦不能进行工作调动。
应聘者若系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则需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获得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同时按照规定获取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将无法获得聘用资格。
六、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针对中小学招聘合同制教师以及事业单位在控制人员总量范围内进行招聘的相关管理措施和规定。
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未被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体系,依据《东营市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试行办法》(东人社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其管理参照在编教师的人事制度进行,且教师们有权选择加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统筹计划。
二级以上医院在人员控制总数范围内招聘的员工,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体系。这一规定依据《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东营职业学院在人员控制总量的框架内进行招聘,所招录人员不列入编制实名制管理范畴,其管理依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东营市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考试并未指定任何辅导用书,同时也不组织或委托其他机构开设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课程。
招聘相关资讯仅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相关县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以及公示等各个阶段,应聘者都应密切关注这些网站所发布的通告。若因个人未能及时查阅到相关的招聘通告而影响到考试及聘用,所产生的后果将由个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