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人限报考一个专业(职位)。
(二)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拟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 若计划招聘两人以上,则按照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岗位)进行调整。
(三)申请人须于2011年7月25日上午9:00至12:00到报到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并已确定就业单位的考生还须提交有权报考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满分为100分,内容是应聘专业(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笔试时间:7月26日(周二)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报送的专业(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3.面试。 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应聘专业(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题为通用型,每位面试官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思考4分钟,回答问题4分钟)。 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减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 面试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7月30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百分比计算总成绩。 考试总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以考试总成绩为基础,按照招聘计划按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考生。 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4. 积分规定。 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人员申请的,笔试成绩加3分; 博士研究生申请的,笔试成绩加6分。
(四)体检与考核
对纳入体检考核范围的,统一组织同等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相关规定。 对体检合格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对录用资格进行审查,考核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
体检时间:7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初次入伍人员。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初次录取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同专业(岗位)其他考生中确定替代人选。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 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考生一并更换。
(五)宣传就业
经考试、体检、考核后,新录用人员将通过“诸城市人事人才网”、“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为期7天。 如有问题,将取消其初始入学资格。
公示期满后,对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就业的新录用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专业(职位)从高到低组织选聘,并办理调动或按管理权限派遣用工。 等待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任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纳入诸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诸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不合格者,予以取消。
3、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诸城市纪检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对违反招聘程序和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热线:-611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