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9号)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基础就业。
2、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惠州市辖区内在职教师不得申请。
三、任职资格及招聘职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术条件;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以及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罚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申请。
5、申请人自身条件须符合办理人员调动手续的要求。 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6、年龄和工作时间以2020年4月30日为计算标准(例如“40岁以下”应为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和工作时间类推计算)。
七、本公告及其附件中的“上”、“下”、“之前”、“之后”均包含本等级基数。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
详情请参阅《惠州市中学招聘2020年学科骨干教师岗位名单》(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福利
(一)招聘程序:网上系统报名→应聘者资格审核→发放面试通知(含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现场审核应聘材料,核对原始材料,发放《准考证》 →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结果公布→体检→考察→公布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福利待遇:设立第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规定。 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一年(七级以上专业职务)。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继续留任,未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包括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