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政审意见由政审工作人员根据调查情况来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
2. 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非法活动等问题的调查。
3. 是否有遗传病史、精神病史等可能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
4. 是否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形。
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果教师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如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将会受到开除公职的处分,并在档案中留下不良记录。此外,如果教师存在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等行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政审结束后,政审人员会根据调查情况写出政审报告,并加盖公章,作为教师招聘的参考依据。
教师招聘政审意见是针对政审合格人员的结论,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思想品德情况:审查应聘者是否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 遵纪守法情况:检查应聘者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3. 家庭背景情况:了解应聘者的家庭成员的政治面貌、职业背景、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
4. 社会实践情况:考察应聘者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表现出来的思想品质、道德观念和组织纪律性。
政审合格的,在政审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不合格的则提出不合格的理由。具体内容和格式可能因地区和招聘单位而异,可以参考招聘公告中的具体要求或向招聘单位咨询。
教师招聘政审意见注意事项如下:
1. 审查提交的各种材料是否真实,是否有造假行为。
2. 审查是否有违法行为,是否有不良记录。
3. 审查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4. 审查是否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此外,政审意见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教师招聘政审一般是由学校或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具体由谁负责需要看具体招聘要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教师招聘部门获得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