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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上半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聘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2021上半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聘通知已公布,计划招聘8人。报名日期:2021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2:00;2021年4月21日9:00-4月24日12:00 。

2021上半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聘通知已公布,计划招聘8人。报名日期:2021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2:00;2021年4月21日9:00-4月24日12:00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有需要考生可参考2021年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通知内容整理如下: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员工简章

1、单位介绍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成立于2003年5月,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职业高等院校。2018年获批自治区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获批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学院是全国商业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全国商业职教网盟副理事长单位,内蒙古商业经济掌握会长单位,内蒙古高职财经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

学院坐落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高职园区,南临G6G7高速公路,北依敕勒川草原。占地936.9亩,建筑面积19万平米。学院多媒体教室面积3.45万平米,综合实训室面积3.54万平米,生均教学用房面积、生均实践教学工位数、校园网主干最大带宽等均达到或超越国家标准。

学院现有教职工608人,专任教师423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209人,占专任教师的49.4%;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84人,占专任教师67.14%;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67%。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

学院重视专业对接产业、职业和岗位群,构建了商贸流通、财会金融、旅游管理、信息技术、餐饮食品、艺术设计等6大专业群,形成了以商科类专业为主体、餐饮食品类和艺术设计类专业为两翼的专业结构。现开设43个专业,其中,有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国家1+X证书试点专业1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个,国际合作办学专业1个。革新岗课证赛融通商科人才培养模式,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水平不断提升,近3年来新生报到率、毕业生认可度、用人单位认可度均在90%以上。

2、招聘数目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员工8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下列职员:

1.2021年全国一般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3人;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职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职员,最低服务期2年)1人;

具体详见《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表》。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一般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职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职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职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职员、面向中小微型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职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职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职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一般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招聘职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职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备好的品行;

(4)年龄需要: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2日之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7)拥有面试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获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获得时间需要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近日(含招聘岗位表中需要的资格条件)。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职员的岗位,需要面试职员须为2021年4月12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职员或在2021年4月12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但凡到2021年4月12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员工)、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员工的,不可以再面试 项目职员岗位,只能面试其他岗位。

3.下列职员不能面试: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31近日毕业的一般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员工(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职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职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职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被开除中共党籍的职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职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的职员。面试职员不能面试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历程,不视为工作历程。

4、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在线报名的方法进行。报名入口: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2.报名日期

(1)第一阶段项目职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日期:2021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15: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24:00。报名交费截止后若项目职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率的,放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

(2)第二阶段一般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日期:2021年4月21日9:004月24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15: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24:00。

3.每位面试职员只能面试一个岗位,且需要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应聘时所用的证件需要一致。报名时须根据需要填写《报名登记表》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最近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历程(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根据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字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历程(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根据需要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面试职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第三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准时修改(名字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没办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察通过后也将没办法修改)。

4.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题。面试者自行选择试题语种,并在在线报名时点击确认。试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5.面试职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不真实信息或隐瞒要紧信息情节紧急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面试职员要维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公告有关事宜。

7.报名期间,面试职员合理安排时间,尽可能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交费有关事宜。

8.面试职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状况,选报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察环节,员工将尽最大努力帮助面试职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防止导致面试失败。

(二)资格初审及在线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面试职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入口查看我们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可以再修改报名信息。

2.初审通过的面试职员须根据需要在报名入口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120元,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根据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实行。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没有完成交费的视为舍弃考试报名,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完成在线缴费的面试职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用。交费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

一般高等学校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免缴考试报名费,一般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面试职员考试报名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法进行。面试职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入口下载填写《减免考试报名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成本的面试职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通过网银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面试职员交费的银行账户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面试职员可免缴考试报名费。这两类面试职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面试职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邮件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其中考试报名第一阶段岗位发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24:00,考试报名第二阶段岗位的发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24: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缴考试报名费。

3.报名成功的面试职员登陆报名入口自行下载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002021年5月21日24:00。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见问题,请与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联系解决。面试职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有关内容及需要注意的地方,提前做好筹备,并妥善保管好我们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用。

4.笔试开考比率(面试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4:1。对达不到开考比率的岗位,相应降低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入口上公布。

5、招聘方法

(一)笔试

1.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题。选择汉文试题的需要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题(部分内容加注汉文)的需要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科试题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置。对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置。

2.笔试时间和科目:2021年5月22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试题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面试职员均须参加综合管理类(A类)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概要》(2021年版)为准。(大纲内容详见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考生服务栏目中的资源下载)

笔试地址: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面试职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4.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面试职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职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地址设在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资格复审和应聘的相关需求,提前7天在报名入口上通知。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面试职员中,根据每一个岗位面试职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率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职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质人数确定进入应聘范围职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考试报名取消的岗位,在报名入口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面试职员所填报的信息是不是真实准确,是不是符合面试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面试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致使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与隐瞒要紧信息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情节紧急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面试职员,根据规定时间和地址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

1.应聘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行。

2.应聘采取命题试讲、结构化应聘的方法进行。应聘满分为100分。

(1)专任教师岗位:应聘采取命题试讲的方法,试讲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

(2)男孩公寓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应聘方法,应聘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3.应聘设立考官小组,每一个应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非本单位考官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4.同一岗位的面试职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应聘并用同一套考试试题。应聘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应聘成绩大全评分表》和《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登分大全表》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5.面试专任教师岗位应聘须用汉语试讲,其他岗位应聘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面试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员工说明并在应聘公告书上注明),但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可以混用。

对用蒙古语对答的面试职员,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职员。

6.对于实质到场参加应聘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质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面试职员应聘成绩须达到应聘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7.应聘命题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命题须根据有关规定入闱管理。考试试题命题、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需要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由学院派纪检员工全程监督。

8.应聘考场的设置应符合相关需求,对面试职员应聘过程要进行全程摄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妥善保管。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应聘考官评分表》《应聘成绩大全评分表》、应聘过程音像资料及应聘试题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5年。

(四)总成绩计算

应聘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60%、应聘成绩占40%合成人高考试总成绩,面试职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应聘成绩40%。面试职员笔试成绩、应聘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入口上公布。

6、体检和考察

根据每一个岗位面试职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质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质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实质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行。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面试职员需要复检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公告后准时公告面试职员进行复检。

3.面试职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要紧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流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导致不好的后果的员工,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置。

考察

1.学院组成人高考察组对面试职员进行认真全方位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含被考察职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与是不是需要回避等方面的状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知道被考察职员是不是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需要。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看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职员面议等方法进行,依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知道状况,做到全方位、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面试职员考察不合格,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7、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依据面试职员的考试总成绩与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职员。

2.拟聘用职员名单在报名入口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同意社会监督。

3.公示期间,对于反映面试职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与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准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后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4.对面试职员的资格审察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与拟聘职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将《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备案花名册》和《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备案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应届毕业的拟聘职员,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职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与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与拟聘职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第一次就业的新聘用职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8、其他事情

(一)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应聘、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进行递补1次。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知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准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需要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有关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请考生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降低非必要流动。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面试职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置,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面试职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员工,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员工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简章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讲解。

9、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 :0471-2856813(自治区高校工委组织人事处)、0471-5279970(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纪检处)

(二)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0471-5279953(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附件: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表(点击查询)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2021年4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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