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通知
为扎实推进和落实人才强教策略,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江苏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正式事业编制)1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有关需要等信息详见《岗位介绍表》(附件1)。
2、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备好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拥有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对口。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赞同考试报名证明,并经所在院校赞同后方可报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面试:
(1)现役军人、一般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查的职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调查的职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员工。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需要回避的职员。
(5)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职员。
3、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发布通知、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应聘、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备案等步骤推行。
(一)发布通知
宿迁教育局根据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使用在线报名方法,通过电子邮箱(邮箱地址:530427611@qq.com)报名。
1. 报名日期: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
2. 报名程序:面试职员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面试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电子邮箱,标题统一为:名字+学历+面试岗位名字+手机号码。员工收到面试材料后,将进行初审并与面试职员确认。
3. 报名材料需要
符合条件的报名职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资料《报名登记表》,并依据招聘通知中公布的需要提供本人有关材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通过电子邮箱报名者,须将以下有关材料明确扫描后发送到招聘邮箱:
(1)一般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学生证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学校盖章的在校期间课程成绩单⑦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⑧面试岗位所需的其它有关证明⑨本人简历。
(2)社会在职职员须提供:①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④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⑤面试岗位所需的其它有关证明⑥本人简历。岗位有工作历程需要的,可以劳动合同和社保交费清单代为证明。
4. 报名者须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面试材料需要齐全且真实有效。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通知规定的,取消面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资格复审
依据报名材料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由宿迁教育局与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址以宿迁教育局公告为准。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所有有效证件及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假如达不到开考比率,按实质报名人数开考。进入应聘的考生名单在宿迁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四)应聘
应聘由宿迁教育局组织推行,应聘时间、地址在资格复审当日告知考生。应聘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素质为主,形式为演课。考生应聘成绩须达到60分(应聘总分的60%)为合格,应聘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应聘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应聘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率确定考察人选。应聘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在宿迁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宿迁教育局与招聘单位一同负责,考察参照《江苏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试行)》实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状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职员的,须提供外贸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外贸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证明》。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离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职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在宿迁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迁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成本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职员为拟聘用职员。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拟聘用职员名单在宿迁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组织填写《江苏事业单位聘用员工备案表》报市人社局备案,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组织签订聘用合同等),聘用后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由宿迁教育局决定不予录用。
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备案阶段,因各种缘由出现缺额的,宿迁教育局在本岗位应聘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缘由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4、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同意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导致不好的后果的员工,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置。
5、其他事情
(一)通知发布。本通知由宿迁教育局发布。
(二)责任分工。宿迁教育局负责对考试报名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讲解,根据通知的规定组织推行公开招聘每个有关环节的工作。宿迁人社局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打造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等有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按《江苏202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设置。
2.年龄规定。45周岁以下,指1977年1月18日及将来出生,以此类推。
3.毕业届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职员,如之前无工作历程,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2023届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职员报名。
4.拟聘用职员是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需在2023年8月31近日获得考试报名岗位需要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不然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89575(宿迁教育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 0527-84389663(宿迁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监督与审计处));0527-84359053(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岗位介绍表
2.报名登记表
3.江苏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宿迁教育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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