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21年州、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已发布,本次共招录285人,报名日期为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6:00,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28日,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测、申论,不
为进一步加大新年代我州公务员队伍建设,满足全州各级机关尤其是乡镇和派出机构基层单位的用人需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健全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区域考录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加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建议》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拓展黔西南州2021年州、县、乡三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人民警察)(以下合并简称“公务员招录”)工作。为确保公务员招录工作顺利进行,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实质拟定《黔西南州2021年州、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推行。
1、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务员录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要紧思想、科学进步观、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年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角逐、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角逐、择优录取”的方法,实行公开考试报名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规范。
招录工作根据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通知、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应聘、体能评测(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2、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依据招录计划和我州实质状况,根据相对集中、便捷考务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原则,全州设1个考区,考区设置在兴义市。我州本次公务员招录的在线报名和命题、制卷、阅卷工作委托省人社厅负责承担,与全省“四级联考”同步进行。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推行考试考务工作。
3、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州州、县、乡三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217人,人民警察68人。其中:州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2人;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17人;乡镇机关和派驻乡镇机构(市场监管分局、乡镇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计划招录156人。招录职位详见《黔西南州2021年州、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和《黔西南州2021年州、县、乡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2)。
4、招录对象及考试报名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职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一般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职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项目职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职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职员”)。
(二)考试报名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3.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考试报名年龄需要:
(1)考试报名公务员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2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5日及将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职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5日及将来出生)。
(2)考试报名州及州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2月24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25日及将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职员和考试报名法医职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2月25日及将来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6.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与拟考试报名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考试报名州级机关职位的职员,部分须具备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历程(详见职位表)。(基层工作历程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历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历程,视为基层工作历程。在军队团和等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历程,视为基层工作历程)。基层工作历程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
8.定向到州、县(市)、乡(镇、街道)的应届毕业生,只能考试报名所定向的州、县(市)、乡(镇、街道)职位。
9.考试报名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职员”职位的考试报名职员须满足以下条件:截止2021年9月,“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职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截止2021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职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为一般高等教育学校毕业的退役士兵。
在贵州66个脱贫县(附件4)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职员可考试报名本县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职员”的职位(其中:义龙新区所管理乡镇行政区划是贵州66个脱贫县的,在该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职员按行政区划可考试报名相应县(市)的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职员”职位,在相应县(市)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职员亦可考试报名义龙新区所管理的本县(市)所辖乡镇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职员”职位)。
在贵州66个脱贫县担任3周年以上且在职的村(社区)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可合并计算)可考试报名本县定向招录出色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不可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可以与党中央维持一致的。
5.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员工)不能考试报名。
6.截止2021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7.截止2021年7月在读的一般高等教育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职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能考试报名公务员期限内的。
9.法律法规明确不能考试报名的。
10.曾因贪污、行贿纳贿、泄露国家机密遭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1.不符合招录对象、考试报名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有法律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5、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在线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考试报名职员须在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6: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网站,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考试报名职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需要一致。报名时,考试报名职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考试报名指南》并签署在线报名诚信考试报名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黔西南州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需要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考试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试报名职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缘由,致使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没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考试报名职员依据职位需要,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准时登录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试报名职员,不能再考试报名其他职位。考试报名职员应认真核对是不是符合所选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职员需要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不然视为故意隐瞒个人要紧信息。
考试报名职员故意隐瞒本人要紧信息或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021年2月24日至2月27日期间,每天16:零零后,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率的职位(以交费人数为准),供报名职员参考。报名结束后,于2021年3月上旬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一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8:00。
考试报名职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推行。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党委组织部、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负责组织推行。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需要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考试报名职员是不是具备考试报名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考试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不能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职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2月28日16: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2月28日16:00至3月2日18:00期间,考试报名申请未审核的,不能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考试报名职员进入报名交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考试报名职员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赞同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交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考试报名职员成绩无效并追究有关审核职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报名职员,不能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考试报名单位和考试报名职位不能修改)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赞同后由考务部门进行修改。
3.在线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于2021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8: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费,通常职位考试费100元;须作专业测试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费13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职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用。
在线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率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降低或取消(不含贵州66个脱贫县的乡镇和派出机构、县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降低、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职位招录计划降低的,该职位的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考试报名职员本人向招录机关提出改报申请,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赞同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职位,但改报职位只能在本考区改报,不可以跨考区。因所考试报名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考试报名需要退费的,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赞同后,考务部门予以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8日18:00。
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条件的考试报名职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于2021年2月24日9:00—2021年3月3日12: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到“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系统”,按规定格式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经考务部门审核合格后,考试费将于笔试考试前原路退回至考试报名职员交费账户。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缴费结束后,考试报名职员于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5日18: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考试报名黔西南州辖区内各类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2.少数民族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黔西南州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少数民族加分审查工作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推行,在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加分使用考生在线报名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软件比对确认的方法进行,不设置现场加分点,考生不到现场办理加分手续。经比对确认,符合《招录简章》规定,且在线报名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软件一致的视为审查合格。经审查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6、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包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所有考试报名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考试报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报名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贵州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概要》(附件5)。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A、B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3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报名职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4月中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分数查询结束后,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含少数民族加分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成绩)。
没有完成笔试所有科目和未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根据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法进行。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推行,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试报名职员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率以内(含3:1)的职员。同一职位考试报名职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职员。
资格复审职员须提供有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最近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以下职员还须提供:2021届毕业生未获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职员须提供具备人事管理权限部门赞同考试报名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四项目职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出色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各招录单位根据《招录简章》和考试报名职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试报名职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对考试报名职员是不是符合考试报名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职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职员签署建议,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址进行资格复审的考试报名职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没办法联系到复审递补职员的,视为递补职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需要的,按规定降低或取消招录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试报名职员须关注复审有关通知,如因未阅读通知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致使没办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职员需要亲笔签署《黔西南州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考试报名承诺书》。
资格复审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要紧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置方法》的有关规定处置。
资格复审合格职员进入应聘。应聘职员名单和职位调整状况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8、应聘、体能评测及总成绩
(一)应聘
应聘职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职员。应聘实行分级考试,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内各类职位的应聘考务组织推行工作。全州设1个应聘考区,考区设在兴义市。应聘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应聘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应聘准考证》是考生进入应聘、体能评测(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要紧依据,请妥善保存。
应聘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二)体能评测
人民警察职位参加应聘并达到应聘合格分数线的考试报名职员进入体能评测环节。
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考区体能评测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招录单位的州主管部门负责本考区体能评测的推行工作。
黔西南州体能评测考试知识点设在兴义市。体能评测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有关精神,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实行。
体能评测中,未参加体能评测或体能评测不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试报名职员对本人或别人体能评测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情的,应在该项目评测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总成绩计算
应聘结束后,通常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根据公共科目(含少数民族加分)折算成百分制后进行总成绩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根据公共科目(含少数民族加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70%、30%的比率折算成百分制后进行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根据笔试环节成绩占60%、应聘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1.通常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 应聘成绩×40%。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70% +专业科目成绩×30%〕×60%+应聘成绩×40%。
笔试、应聘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试报名职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试报名职员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9、体检
应聘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人民警察职位体能评测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公务员职位依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人民警察职位则从体能测试合格职员中依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需要在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别一律不予认同。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实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成本由考试报名职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址另行公告。
10、考察
考察工作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推行。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职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不是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办法根据《贵州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节(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实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考察中,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有《招录简章》中“不能考试报名条件”所列状况之一或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届毕业生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职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1、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应聘、体能评测(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确定为拟录用职员,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信息发布的有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同意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紧急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录用。
(二)录用审批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录用司法警察报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报省公安厅审核;省司法行政系统直属单位录用人民警察报省司法厅审核。经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人民警察录用审批手续。
考试报名黔西南州辖区内各类职位的,由各招录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县(市)党委组织部、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审查,并报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十2、工作需要及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试报名职员和员工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规范,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方法》和省、州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二)疫情防控
考试报名职员要密切关注“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发布的贵州公开招录公务员疫情防控有关通知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我省疫情防控最新需要做好防控手段,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机构。
(四)本《招录简章》讲解权属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考生查看《招录简章》请登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xn.gov.cn);查看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请考试报名职员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
(五)本次公务员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黔西南州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附件6)。
州 公 务 员 局:0859-3233780
州公安局政治部:0859-3292019
州人社局考试院:0859-3229260
监督举报电话:
0859-3223430 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附件:
1.黔西南州2021年州、县、乡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2.黔西南州2021年州、县、乡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
3.黔西南州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4.贵州66个脱贫县名单
5.贵州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概要
6.黔西南州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
黔西南州公务员局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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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新年代我州公务员队伍建设,满足全州各级机关尤其是乡镇和派出机构基层单位的用人需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健全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区域考录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加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建议》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拓展黔西南州2021年州、县、乡三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人民警察)(以下合并简称“公务员招录”)工作。为确保公务员招录工作顺利进行,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实质拟定《黔西南州2021年州、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推行。
1、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务员录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要紧思想、科学进步观、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年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角逐、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角逐、择优录取”的方法,实行公开考试报名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规范。
招录工作根据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通知、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应聘、体能评测(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2、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依据招录计划和我州实质状况,根据相对集中、便捷考务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原则,全州设1个考区,考区设置在兴义市。我州本次公务员招录的在线报名和命题、制卷、阅卷工作委托省人社厅负责承担,与全省“四级联考”同步进行。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推行考试考务工作。
3、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州州、县、乡三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217人,人民警察68人。其中:州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2人;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17人;乡镇机关和派驻乡镇机构(市场监管分局、乡镇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计划招录156人。招录职位详见《黔西南州2021年州、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和《黔西南州2021年州、县、乡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2)。
4、招录对象及考试报名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职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一般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职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项目职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职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职员”)。
(二)考试报名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3.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考试报名年龄需要:
(1)考试报名公务员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2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5日及将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职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5日及将来出生)。
(2)考试报名州及州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2月24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25日及将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职员和考试报名法医职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2月25日及将来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6.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与拟考试报名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考试报名州级机关职位的职员,部分须具备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历程(详见职位表)。(基层工作历程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历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历程,视为基层工作历程。在军队团和等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历程,视为基层工作历程)。基层工作历程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
8.定向到州、县(市)、乡(镇、街道)的应届毕业生,只能考试报名所定向的州、县(市)、乡(镇、街道)职位。
9.考试报名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职员”职位的考试报名职员须满足以下条件:截止2021年9月,“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职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截止2021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职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为一般高等教育学校毕业的退役士兵。
在贵州66个脱贫县(附件4)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职员可考试报名本县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职员”的职位(其中:义龙新区所管理乡镇行政区划是贵州66个脱贫县的,在该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职员按行政区划可考试报名相应县(市)的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职员”职位,在相应县(市)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职员亦可考试报名义龙新区所管理的本县(市)所辖乡镇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职员”职位)。
在贵州66个脱贫县担任3周年以上且在职的村(社区)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可合并计算)可考试报名本县定向招录出色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不可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可以与党中央维持一致的。
5.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员工)不能考试报名。
6.截止2021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7.截止2021年7月在读的一般高等教育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职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能考试报名公务员期限内的。
9.法律法规明确不能考试报名的。
10.曾因贪污、行贿纳贿、泄露国家机密遭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1.不符合招录对象、考试报名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有法律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5、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在线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考试报名职员须在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6: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网站,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考试报名职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需要一致。报名时,考试报名职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考试报名指南》并签署在线报名诚信考试报名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黔西南州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需要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考试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试报名职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缘由,致使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没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考试报名职员依据职位需要,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准时登录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试报名职员,不能再考试报名其他职位。考试报名职员应认真核对是不是符合所选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职员需要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不然视为故意隐瞒个人要紧信息。
考试报名职员故意隐瞒本人要紧信息或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021年2月24日至2月27日期间,每天16:零零后,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率的职位(以交费人数为准),供报名职员参考。报名结束后,于2021年3月上旬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一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8:00。
考试报名职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推行。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党委组织部、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负责组织推行。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需要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考试报名职员是不是具备考试报名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考试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不能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职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2月28日16: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2月28日16:00至3月2日18:00期间,考试报名申请未审核的,不能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考试报名职员进入报名交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考试报名职员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赞同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交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考试报名职员成绩无效并追究有关审核职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报名职员,不能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考试报名单位和考试报名职位不能修改)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赞同后由考务部门进行修改。
3.在线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于2021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8: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费,通常职位考试费100元;须作专业测试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费13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职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用。
在线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率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降低或取消(不含贵州66个脱贫县的乡镇和派出机构、县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降低、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职位招录计划降低的,该职位的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考试报名职员本人向招录机关提出改报申请,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赞同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职位,但改报职位只能在本考区改报,不可以跨考区。因所考试报名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考试报名需要退费的,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赞同后,考务部门予以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8日18:00。
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条件的考试报名职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于2021年2月24日9:00—2021年3月3日12: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到“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系统”,按规定格式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经考务部门审核合格后,考试费将于笔试考试前原路退回至考试报名职员交费账户。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缴费结束后,考试报名职员于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5日18: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考试报名黔西南州辖区内各类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2.少数民族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黔西南州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少数民族加分审查工作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推行,在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加分使用考生在线报名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软件比对确认的方法进行,不设置现场加分点,考生不到现场办理加分手续。经比对确认,符合《招录简章》规定,且在线报名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软件一致的视为审查合格。经审查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6、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包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所有考试报名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考试报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报名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贵州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概要》(附件5)。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A、B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3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报名职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4月中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分数查询结束后,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含少数民族加分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成绩)。
没有完成笔试所有科目和未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根据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法进行。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推行,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试报名职员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率以内(含3:1)的职员。同一职位考试报名职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职员。
资格复审职员须提供有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最近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以下职员还须提供:2021届毕业生未获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职员须提供具备人事管理权限部门赞同考试报名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四项目职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出色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各招录单位根据《招录简章》和考试报名职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试报名职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对考试报名职员是不是符合考试报名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职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职员签署建议,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址进行资格复审的考试报名职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没办法联系到复审递补职员的,视为递补职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需要的,按规定降低或取消招录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试报名职员须关注复审有关通知,如因未阅读通知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致使没办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职员需要亲笔签署《黔西南州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考试报名承诺书》。
资格复审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要紧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置方法》的有关规定处置。
资格复审合格职员进入应聘。应聘职员名单和职位调整状况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8、应聘、体能评测及总成绩
(一)应聘
应聘职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职员。应聘实行分级考试,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内各类职位的应聘考务组织推行工作。全州设1个应聘考区,考区设在兴义市。应聘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应聘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应聘准考证》是考生进入应聘、体能评测(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要紧依据,请妥善保存。
应聘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二)体能评测
人民警察职位参加应聘并达到应聘合格分数线的考试报名职员进入体能评测环节。
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考区体能评测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招录单位的州主管部门负责本考区体能评测的推行工作。
黔西南州体能评测考试知识点设在兴义市。体能评测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有关精神,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实行。
体能评测中,未参加体能评测或体能评测不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试报名职员对本人或别人体能评测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情的,应在该项目评测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总成绩计算
应聘结束后,通常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根据公共科目(含少数民族加分)折算成百分制后进行总成绩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根据公共科目(含少数民族加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70%、30%的比率折算成百分制后进行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根据笔试环节成绩占60%、应聘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1.通常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 应聘成绩×40%。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70% +专业科目成绩×30%〕×60%+应聘成绩×40%。
笔试、应聘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试报名职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试报名职员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9、体检
应聘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人民警察职位体能评测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公务员职位依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人民警察职位则从体能测试合格职员中依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需要在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别一律不予认同。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实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成本由考试报名职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址另行公告。
10、考察
考察工作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推行。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职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不是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办法根据《贵州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节(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实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考察中,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有《招录简章》中“不能考试报名条件”所列状况之一或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届毕业生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职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1、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应聘、体能评测(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确定为拟录用职员,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信息发布的有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同意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紧急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录用。
(二)录用审批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录用司法警察报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报省公安厅审核;省司法行政系统直属单位录用人民警察报省司法厅审核。经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人民警察录用审批手续。
考试报名黔西南州辖区内各类职位的,由各招录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县(市)党委组织部、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审查,并报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十2、工作需要及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试报名职员和员工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规范,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方法》和省、州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二)疫情防控
考试报名职员要密切关注“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发布的贵州公开招录公务员疫情防控有关通知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我省疫情防控最新需要做好防控手段,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机构。
(四)本《招录简章》讲解权属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考生查看《招录简章》请登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xn.gov.cn);查看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请考试报名职员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
(五)本次公务员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黔西南州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附件6)。
州 公 务 员 局:0859-3233780
州公安局政治部:0859-3292019
州人社局考试院:0859-3229260
监督举报电话:
0859-3223430 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附件:
1.黔西南州2021年州、县、乡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2.黔西南州2021年州、县、乡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
3.黔西南州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4.贵州66个脱贫县名单
5.贵州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概要
6.黔西南州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
黔西南州公务员局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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