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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员工通知为提高盘锦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综合能力,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辽人发〔2007〕1号)、《盘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盘人社
盘锦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员工通知为提高盘锦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综合能力,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辽人发〔2007〕1号)、《盘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规定,根据盘锦政府对盘锦人民医院职员招聘的有关需要,盘锦人民医院现面向校园公开招聘29名编制内员工。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1、招聘对象符合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吉林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锦州医科大学8所学校的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名面试。2、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可以好好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维持高度一致;3.具备较强的改革革新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4.具备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可以团结同志,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执业资格;5.具备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6.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二)岗位条件1.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执业资格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2.一般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考试报名者,年龄低于35周岁(1987年8月16日及将来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考试报名者,年龄低于45周岁(1977年8月16日及将来出生);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具体招聘岗位(附件1)需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报名:1.现役军人;2.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3.遭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5.被开除中共党籍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8.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考试报名的情形。3、招聘方法校园招聘采取应聘考核的方法。4、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日期:2023年8月16日-29日,节假日除外(周一到周5、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予办理)2.报名方法:符合招聘条件的面试者可登陆盘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或盘锦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panjin.gov.cn/)下载并填写打印《盘锦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报名时上交,此表由面试者本人签字)。报名地址:盘锦人民医院综合楼五楼510人力资源部。报名职员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交不予返回)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②毕业证、学位证、学信证明,学校未按期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有关证明;③医师资格证或当年医师考试分数查询合格证明;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⑤最近正身同版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⑥招聘单位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考试报名职员参加应聘时还需提供三方协议。(二)资格审察市人民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面试者进行资格审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考试报名岗位需要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三)考试考核1.校园招聘采取应聘考核的方法。报名实行诚信承诺规范,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不真实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面试资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1.5(逢0.5进1,即0.5按1个人计算,下同)比率方能开考;达不到1:1.5比率,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考试报名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考试报名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舍弃考试报名。部分岗位确系多年招聘困难,达不到1:1.5比率的,经请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赞同,可不设开考比率。应聘职员的确定:根据资格审察的结果确定参加应聘职员名单。应聘办法和内容:应聘使用结构化的办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入围职员适应实质工作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常识和岗位实质操作能力等,每名考生的应聘时间低于5分钟。考官依据考生应聘状况评定考生每一要点的得分,并合成总分。在七位考官的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五位考官的分数计算平均得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应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应聘后,假如招聘岗位仍有剩余,专业相近的其他岗位考试报名职员根据应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可自愿申请聘用到该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赞同,申请者可调剂聘用到所申请的岗位。应聘需要:参照有关规定,正式应聘入围职员参加应聘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三方协议书,缺少上述证件者,不能参加应聘。参加应聘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应聘考场,迟到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应聘时透露本人名字等有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应聘成绩。应聘成绩经评委会审核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应聘成绩。2.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结束后,准时公布考试总成绩。应聘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盘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和盘锦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panjin.gov.cn/)网站公布。(四)签订协议盘锦人民医院与应聘通过职员签订三方协议。(五)体检依据面试职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率确定参加体检职员。总成绩并列者,则采取应聘加试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职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行。体检由盘锦人民医院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在具备体检经验的三级医院进行。面试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面试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职员。因个人缘由舍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因本人缘由舍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医院依据整体考试状况,从考试总成绩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是不是进行依次递补。(六)考察盘锦人民医院和盘锦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拟考察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状况进行实地调查知道,并对被考察职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没办法提供人事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职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职员。因个人缘由舍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因本人缘由舍弃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医院依据整体考试状况,从考试总成绩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是不是进行依次递补。(七)公示与聘用拟聘职员信息统一在盘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和盘锦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panjin.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有关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者,由盘锦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公开招聘职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职员在盘锦人民医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时间辞职的职员需赔偿违约金3万元。5、纪律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试报名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或有关状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其他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现在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试报名者提升警惕,切勿上当被骗。2.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在盘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和盘锦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panjin.gov.cn/)实时发布,不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准时关注,因未准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各位考生提前筹备好身份证,在应聘前的1至2天内,再检查一下身份证。3.在招聘期间,面试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察、应聘、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4.因个人缘由,没办法在规定时间提供个每人事档案者,视为自动弃权。5.面试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面试资格的,与在应聘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假如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7、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本通知最后讲解权归盘锦人民医院所有。报名咨询电话:0427-3276897电话咨询时间:2023年8月16日29日(工作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如下: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附件1-盘锦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员工岗位信息表.xlsx附件2-盘锦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盘锦人民医院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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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员工通知为提高盘锦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综合能力,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辽人发〔2007〕1号)、《盘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规定,根据盘锦政府对盘锦人民医院职员招聘的有关需要,盘锦人民医院现面向校园公开招聘29名编制内员工。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1、招聘对象符合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吉林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锦州医科大学8所学校的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名面试。2、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可以好好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维持高度一致;3.具备较强的改革革新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4.具备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可以团结同志,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执业资格;5.具备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6.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二)岗位条件1.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执业资格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2.一般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考试报名者,年龄低于35周岁(1987年8月16日及将来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考试报名者,年龄低于45周岁(1977年8月16日及将来出生);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具体招聘岗位(附件1)需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报名:1.现役军人;2.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3.遭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5.被开除中共党籍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8.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考试报名的情形。3、招聘方法校园招聘采取应聘考核的方法。4、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日期:2023年8月16日-29日,节假日除外(周一到周5、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予办理)2.报名方法:符合招聘条件的面试者可登陆盘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或盘锦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panjin.gov.cn/)下载并填写打印《盘锦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报名时上交,此表由面试者本人签字)。报名地址:盘锦人民医院综合楼五楼510人力资源部。报名职员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交不予返回)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②毕业证、学位证、学信证明,学校未按期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有关证明;③医师资格证或当年医师考试分数查询合格证明;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⑤最近正身同版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⑥招聘单位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考试报名职员参加应聘时还需提供三方协议。(二)资格审察市人民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面试者进行资格审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考试报名岗位需要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三)考试考核1.校园招聘采取应聘考核的方法。报名实行诚信承诺规范,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不真实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面试资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1.5(逢0.5进1,即0.5按1个人计算,下同)比率方能开考;达不到1:1.5比率,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考试报名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考试报名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舍弃考试报名。部分岗位确系多年招聘困难,达不到1:1.5比率的,经请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赞同,可不设开考比率。应聘职员的确定:根据资格审察的结果确定参加应聘职员名单。应聘办法和内容:应聘使用结构化的办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入围职员适应实质工作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常识和岗位实质操作能力等,每名考生的应聘时间低于5分钟。考官依据考生应聘状况评定考生每一要点的得分,并合成总分。在七位考官的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五位考官的分数计算平均得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应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应聘后,假如招聘岗位仍有剩余,专业相近的其他岗位考试报名职员根据应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可自愿申请聘用到该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赞同,申请者可调剂聘用到所申请的岗位。应聘需要:参照有关规定,正式应聘入围职员参加应聘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三方协议书,缺少上述证件者,不能参加应聘。参加应聘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应聘考场,迟到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应聘时透露本人名字等有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应聘成绩。应聘成绩经评委会审核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应聘成绩。2.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结束后,准时公布考试总成绩。应聘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盘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和盘锦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panjin.gov.cn/)网站公布。(四)签订协议盘锦人民医院与应聘通过职员签订三方协议。(五)体检依据面试职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率确定参加体检职员。总成绩并列者,则采取应聘加试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职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行。体检由盘锦人民医院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在具备体检经验的三级医院进行。面试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面试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职员。因个人缘由舍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因本人缘由舍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医院依据整体考试状况,从考试总成绩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是不是进行依次递补。(六)考察盘锦人民医院和盘锦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拟考察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状况进行实地调查知道,并对被考察职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没办法提供人事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职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职员。因个人缘由舍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因本人缘由舍弃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医院依据整体考试状况,从考试总成绩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是不是进行依次递补。(七)公示与聘用拟聘职员信息统一在盘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和盘锦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panjin.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有关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者,由盘锦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公开招聘职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职员在盘锦人民医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时间辞职的职员需赔偿违约金3万元。5、纪律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试报名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或有关状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其他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现在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试报名者提升警惕,切勿上当被骗。2.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在盘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和盘锦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panjin.gov.cn/)实时发布,不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准时关注,因未准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各位考生提前筹备好身份证,在应聘前的1至2天内,再检查一下身份证。3.在招聘期间,面试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察、应聘、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4.因个人缘由,没办法在规定时间提供个每人事档案者,视为自动弃权。5.面试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面试资格的,与在应聘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假如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7、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本通知最后讲解权归盘锦人民医院所有。报名咨询电话:0427-3276897电话咨询时间:2023年8月16日29日(工作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如下: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附件1-盘锦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员工岗位信息表.xlsx附件2-盘锦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盘锦人民医院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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