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娄底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通知
依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南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申报工作的公告》(湘组〔2022〕91号)需要,经研究,决定拓展2022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员,下同)工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职位与计划
本次共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95名,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娄底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2、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市直机关及以下推行公务员法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其中,专店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面向全市下辖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乡镇(街道)工作2年以上的选调生。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娄底级及以下单位(包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范围的职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职员应当拥有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具备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和2年以上公务职员作历程。
上述基层工作历程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的历程。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历程,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历程,可视为基层工作历程。
4. 通常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考试报名专店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职位的,与从乡镇、街道机关转任到县级机关的公务员除外),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 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7. 年龄通常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将来出生)。
8.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 具备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历程年限、任职历程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专门机关审察尚未作出结论的。
4. 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
5. 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3、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察
1. 在线报名。2022年9月13日9︰00至9月16日17︰00,报名职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的在线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遴选机关需要现场资格审察的,应经遴选机关现场审核赞同后再进行在线报名,未经现场审察的在线报名无效(提前现场资格审察地址详见职位表)。本次公开遴选每一个报名职员可同时选报一个省直机关职位和一个娄底直机关职位。报名职员须严格根据通知和职位表需要,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组织推荐。采取报名职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报名。其中,考试报名娄底纪委监委岗位的,由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推荐。报名职员下载打印《2022年娄底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有任免权的所在机关(单位)审核盖章(详见《报名推荐表》说明)。考试报名专店面向选调生职位的,由同级党委组织部推荐盖章。报名职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将《报名推荐表》以拍照或扫描方法,处置为jpg格式,上传到在线报名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舍弃报名。
报名职员确认考试报名职位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 网上资格审察。在线报名系统依据报名职员填报的个人信息,比对考试报名职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察。报名职员对职位条件不了解的,应主动向遴选机关咨询,并对我们的选报负责。
资格审察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考试报名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因为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致使报名职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提拔职务和晋升职级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4. 交费。报名职员应于2022年9月13日9:00至9月17日12:00在在线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笔试考务费为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确认者,视为舍弃报名。交费成功即报名完成。
5. 准考证打印。报名职员于2022年9月22日9:00至9月23日24:00自行从在线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
考试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率为5:1。考试报名人数低于5:1的,核减职位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率;核减职位计划仍不可以达到开考比率的,取消职位计划。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遴选机关可适合减少开考比率。考试报名被取消职位的职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申请退费。
(二)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两科,分别是公共入门知识、案例剖析与对策性论文,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址设在长沙,报名职员应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址及需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9月24日8:30-9:30 公共入门知识
9月24日9:30-12:00 案例剖析与对策性论文
笔试成绩按公共入门知识成绩40%、案例剖析与对策性论文成绩60%的比率合成。笔试成绩可同时应用于省、市直机关公开遴选。
报名职员可于2022年十月8日10时后登录红星网、湖南人事考试网查看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机关按规定比率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材料包含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原件(交遴选机关审察留存)、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职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公章)及遴选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应聘,遴选机关在同一职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报名阶段已拓展提前现场资格审察的职位可不再拓展资格复审。
(四)应聘和业务水平测试
1. 应聘比率和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职员确定为应聘对象(已经提前现场资格审察的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选),应聘人数与计划数的比率为3︰1。应聘对象与省直机关应聘对象出现交叉时,调整应聘比率为5:1;需要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高于5:1。达不到规定比率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赞同,可减少比率或核减计划。
2. 业务水平测试。遴选机关依据需要,可以对报名职员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并在应聘前完成。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机关组织推行,测试的主要范围和考试方法由遴选机关公布。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按占应聘总分30%的比率计入应聘综合成绩。
3. 应聘。应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行,采取结构化应聘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职员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应聘具体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4. 成绩合成与排名。应聘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应聘成绩(应聘综合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根据笔试综合成绩、公共入门知识成绩进行排名。各科成绩均相同的,加试一轮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笔试成绩、应聘成绩(应聘综合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与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人数与计划数的比率通常不高于2:1。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需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不是合格的结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遴选机关负责推行。遴选机关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状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合适程度进行全方位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同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与其他需要核实的状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质状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相关需求,凡发现档案私自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出现舍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机关决定是不是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赞同。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六)公示与转任
1. 公示。遴选机关依据考察状况和职位需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对象,不唯分取人。拟遴选对象分别在娄底党建网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 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赞同,遴选机关可以对遴选对象进行肯定时期试用,通常不能超越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职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薪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根据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外贸原单位工作,有关状况报市委组织部。
3. 任职。遴选对象调入机关后,应办理任职手续。遴选机关可依据职位需要,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职员任职。
4、其他事情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职员需根据通知需要,诚信参与考试的每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便舍弃。报名职员和有关单位、职员提供的涉及考试报名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报名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明及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能参加湖南公务员选调或遴选考试。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职员,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公开遴选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将它违规违纪状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员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落实疫情防控需要。在遴选组织推行过程中,将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相关需求,落实防疫手段。考试报名者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根据各阶段考务工作公告需要,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有关工作。
5、本通知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讲解。职位设置、资格审察、业务水平测试、应聘、体检、考察等有关具体事情由各遴选机关负责讲解。
报名职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情,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历程、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有关遴选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8-8317042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1;在线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063794。
中共娄底委组织部
2022年9月7日
附件1:2022年娄底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2022年娄底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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