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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广西南宁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9人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南宁法院2023年下半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通知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宁法院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9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1、招聘职位全市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共29名,具体岗位如下:(一)南宁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一10名;

南宁法院2023年下半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通知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宁法院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9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职位

全市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共29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南宁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一10名;

(二)南宁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二10名;

(三)南宁青秀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5名;

(四)隆安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2名;

(五)马山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2名。

2、招聘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拥有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备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拥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35周岁(在1988年8月23日-2005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4.熟知计算机操作,熟练学会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考试报名职员还应符合《南宁法院2023年下半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中各招聘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具备法律专业常识或具备从事法律工作历程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下列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实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审察,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导致不好的影响的;

6.其他不适合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

3、薪资待遇

市中院聘用制书记员薪资待遇由南宁财政支付,按中共南宁委编办南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财政局 南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借助财政资金聘用外聘职员薪资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率的公告》(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实行,各基层法院聘用制书记职员资待遇依据当地有关文件实行。

4、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及资格审察、速录技能测试、应聘、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察

1.报名日期:报名日期自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9月8日止。

2.报名方法:全部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考试报名职员诚信承诺书、其他证明文件等材料。

3.报名地址:南宁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02室(南宁青秀区竹溪路88号)。

4.报名条件审核。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全市法院考生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在接收报名材料时现场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报名条件审核的,当场发放准考证。

报名条件审核时间:自通知之日至2023年9月8日的工作日上班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速录技能测试

通过报名条件审核的职员全部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时间和地址详见准考证。

速录技能测试由市中院统一组织推行(统一命题、统一评分),在市中院设置考场,具体设置工作由市中院负责。速录技能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均为5分钟,依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入应聘。

(三)应聘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职员全部进入应聘。应聘重点考察面试职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剖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应聘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四)组织体检。根据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应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率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实行。体检成本由考试报名者承担。用人单位或考试报名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需要。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考试报名者体检合格后,由招聘法院进行考察,全方位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不是符合招聘条件。

(六)公示。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依据考试、考察等状况确定拟聘职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南宁法院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市中级法院政治部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舍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均可在已参加应聘的职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七)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市中级法院政治部将拟聘职员名单报市中院党组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各招聘法院按相关需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办公地址:南宁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02、6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679235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2.考试报名职员诚信承诺书

3.南宁法院2023年下半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

南宁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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