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桃江县公开遴选公务员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湖南公务员公开遴选推行方法》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员工,下同)。现通知如下:
1、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遴选计划数为13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遴选范围与报名要求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县(包含中央、省、市在桃单位)推行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要求
(1)具备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和2年以上公务职员作历程(含试用期),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从乡镇、街道机关转任到县级机关的公务员除外),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职位任满1年;
(3)具备遴选机关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将来出生,其他状况依此类推),具体需要见职位表;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备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专门机关审察尚未作出结论的;
(3)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
(4)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历程、公务职员作历程、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8月。
3、遴选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公告等有关信息,均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aojiang.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自行查看,不另行公告。
(一)报名和资格审察
1.报名日期:2023年7月20日上午8:00至2023年7月24日下午6:00。
2. 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法。
3. 报名地址:桃江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组(桃江县党政大楼7楼7110室),联系电话:0737--8883699。
4. 报名需要:考试报名职员须认真填写《桃江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职员)报名条件审察表》(见附件2)。经所在机关(单位)及有关部门审核赞同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此表及有关资料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5. 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报名职员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员工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盖章确认)1份、最近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其他有关材料。
6. 资格审察:资格审察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不真实信息或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等状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报名者遴选资格。
(二)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察合格的职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需要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考一科,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重点测试运用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实质问题的能力。
笔试最低开考比率一般为1:5。达不到开考比率的,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少开考比率。考试报名人数低于减少后开考比率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率;核减遴选计划仍不可以达到开考比率的,取消遴选计划。
(四)应聘
公开遴选根据遴选计划1:2的比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选。达不到规定比率的,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减少比率或核减遴选计划。
应聘采取结构化应聘的方法进行。应聘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的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遴选职位实质参加应聘人数没形成有效角逐的,考试报名职员应聘成绩需要高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应聘考官组、同一套应聘题本)形成有效角逐职位入围体检职员的最低应聘分数。
(五)最后成绩与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50%+应聘成绩50%的办法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成绩、应聘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与考察
1.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计划的比率为1:1。
2. 体检标准和需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实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不是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体检成本由个人承担。
3. 考察由遴选机关负责推行。考察是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状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方位核查,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状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4. 如有中途舍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从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合格职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 考试报名者进入遴选考察环节后无故舍弃的,两年内不能参加我县公务员遴选考试。
(七)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转任对象,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在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职员,正式确定为转任对象,由遴选机关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
4、遴选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根据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好的现象。遴选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职员、员工和其他有关职员,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737--8883699(桃江县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组)
监督电话:0737--8218113(桃江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
桃江县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职位表.docx
桃江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职员)报名条件审察表.docx
中共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桃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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