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员工通知
依据《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员工暂行方法》(州人社发〔2017〕62号)和《关于印发<州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管理规定>的公告》(州组发〔2019〕10号)等文件规定,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拓展2023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员工工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州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员工47名。具体见《2023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员工职位表》(见附件1)。
2、选调范围
(一)全额事业单位职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机关(参公)单位科员及以下,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及以下、专技职员;
(二)差额事业单位职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机关(参公)单位科员及以下,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及以下、专技职员,差额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及以下、专技职员。
3、选调条件
(一)报名职员应拥有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
2、具备公开选调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工作历程;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指1992年9月24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9月24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2年9月24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7年9月24日后出生;具体年龄以通知为准。
4、身体健康;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试报名职员应获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二)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专门机关审察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提拔或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4、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5、新入职(指正式入编)没服务期的教师、医卫等职员在本职位服务未满五年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称职)等次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职位。
以上工作历程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24日。
4、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日期。2023年十月8日-十月十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各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人事科(见附件2)。
3、怎么报名: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职员须严格根据通知和职位需要,选择适合职位报名。每名考试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考试报名职员报名前先填写报名表,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赞同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委组织部或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赞同,再到州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职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务员登记表或机关员工登记表,事业单位员工首聘登记表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⑤有关工作历程(指正式入编后的工作历程)证明和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佐证材料;
5、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于十月12近日完成。考试报名职员在报名时向选调单位提交报名需要的有关材料,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审察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本次公开选调考试报名职员专业认定参照《湖南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4)。考试报名职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选调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认定并报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法进行。
1、笔试
州民族文化馆演唱职位的考生须在报名后,进行苗语或土家语的语言测试,测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
所有职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科目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推行。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告,考试具体时间、地址见准考证。公开选调计划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率原则上高于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率的职位,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可适合减少比率、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取消的选调职位考试报名职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准时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报名职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调职位计划1∶2的比率,在考试报名该职位职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因考试报名职员舍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导致选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率的,在考试报名该职位职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由初审各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公开选调计划数与复审合格人数的比率达不到1:2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可适合减少比率、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州民族文化馆演唱职位由主管部门州文化旅游广电局单独组织专业化面试。
其他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法进行,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推行,具体以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选调职位实质参加面试人数没形成有效角逐的,考试报名职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3、成绩合成与排名
州民族文化馆演唱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出现同成绩、同排名的状况影响下一环节对象的确定,需进行加试确定下一环节入围对象。
(三)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推行,在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由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和行业特殊需要实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第一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低于当天17:30。考试报名职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推行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需要进行体检的,视为舍弃体检。考试报名职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状况的,取消选调资格。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舍弃者导致选调职位空缺的,则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低于一次,并报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考察
体检合格职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推行。由2名以上职员组成人高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议等多种方法进行,重点知道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察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状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若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自愿舍弃者导致选调职位空缺的,则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低于一次,并报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职员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需求办理调动有关手续;公示后,对反映或发现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拟选调职员进入选调单位后,按所考试报名职位的职位类别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薪资待遇。
5、相关需求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同意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有关职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置。
6、有关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438222233(州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07438561754(州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督查科)
考务咨询电话:07438222104(州人事考试院)
附件1:2023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员工职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联系表.xls
附件3:2023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员工报名表.doc
附件4:湖南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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