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查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37号)文件规定并要求我省对2020年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初、中级)各科目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0年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初、中级)各科目全部合格者。
2. 审核时间
1、资格审查由各级人事审查机构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进行。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相关要求在线上传相关审查材料,无需前往网站进行审核。
2、2021年1月12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短信查询审核结果。请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您的审核结果。 (2021年1月11日之前,审核对象后台审核状态将始终显示“处理中”。)
3. 审核流程
2020年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初中级)采用网上评审方式。具体流程为:
(1)评审对象上传评审材料
审核对象须于2021年1月8日17:00前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资格审核”栏目,并按要求完成审核材料上传。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特别提醒:如审核界面“学信网学历”栏已显示相关学历及学位信息,审核主体无需上传学历及学位电子材料;未显示相关信息的,需上传学历、学位电子材料。
学信网不显示相关学术信息的情况包括:
1、2002年以前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2、中专学历;
3、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位;
4、军事院校成人学历;
5、党校学历;
6、由于其他原因,学信网未显示学术信息。
结业证书、在校证明、培训班证书不等同学历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不符合申请要求。
(二)评审结果的公告和公示
2021年1月12日,审核结果将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公布。请审核候选人登录后查看。
2021年1月15日至21日,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栏目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三)打印《资格证书》
公示期结束后4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处理平台(),自行打印《资格证书》。
4. 审查材料
考生应按原报名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如果审核界面“学信网学历”一栏未显示相关信息,您必须上传身份证及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5. 处理虚假承诺
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处理规定》的规定处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各考区考试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9-86617131;
苏州人事考试院 0512-65301425;
南通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96090、8689618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527-84353881;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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