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教学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荔湾教育简介 荔湾区历来高度重视以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为中心,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荔湾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坚持走内涵式教育发展,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力度,鼓励教师热爱荔湾教育、贡献荔湾教育。在全区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位居全市前列。登录荔湾教育网(.)及各学校网站,了解更多关于荔湾教育的信息。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士申请成为我区学校教职工,为荔湾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2、招聘岗位及中小学教职工人数:共50人,其中中学教师47人,小学教师2人,专职卫生技术员1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录用人员按照国家、省、市和荔湾区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三、招聘范围及资格 (一)招聘范围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四)在广州市(含增城市、从化市)非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具体条件请见附件中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时间:2010年12月29日至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广州市多宝路58号),报名咨询热线:***-******82。三、注意事项: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每位申请人必须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三张; ②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工作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单位同意申请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已报名的考生须于2011年1月7日前,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确认报名并领取准考证。如不能按时领取准考证,其考试资格将被取消。将被取消;报名期间不能使用不同的身份证; (4)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报到时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中止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教师职务的,必须持有与该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者必须自报到之日起180日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领取的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取消其就业资格。应届毕业生在2011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六)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受党政纪律处分未届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以及有家庭暴力行为的,不予受理申请。规划政策。 4.报名费20元/人,考试费30元/人,合计50元/人。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一)笔试时间为2011年1月8日上午9:00-11:00。地点:广州市第四中学(地址:西华路太保直街1号)。 (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基础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报考专职卫生技术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卫生学基础理论知识等。医学专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等。 (三)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将于1月11日在广州荔湾网公布,笔试成绩折算30%计入总成绩。申请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荔湾区教育局申请成绩查询。
查询电话:***-******82。 2. 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评估。 (一)专业技能考试 ①按照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8:1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考试人员(低于此比例者)根据实际数量确定)。 ②专业技能考试时间为2011年1月15日至17日,根据应聘岗位分别进行。具体时间段、地点另行通知。 ③每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试时间为15分钟。专业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④1月18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及结构化考核考生名单将在广州荔湾网公布。查询电话:***-******82。 (二)结构化考核 ①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合计达到42分以上(含42分)的,按笔试成绩折算后的顺序排列。依据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考评的人员(低于此比例的,予以淘汰)。根据实际人数确定谁将进入结构化评估)。 ② 结构化考核时间为1月20日至21日,根据应聘职位进行。具体时间段、地点另行通知。 ③每位考生的结构化评估时间为10分钟,由两个问题组成。结构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并计入总分30%的折扣。
④1月25日结构化考核成绩及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相加的总成绩将于1月25日在广州荔湾网公布。查询电话:***-**** * *82。 (三)体检 1、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该岗位按1:1的比例招聘人数(成绩相同则择专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技能考试成绩的顺序确定;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下同)。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按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进行。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在应聘岗位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四)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考核不合格者,考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以上,合格者可报考该职位。体检可以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填写。 (五)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该名单将在广州荔湾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的,荔湾区教育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确定录用。在广州荔湾网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应按要求取得岗位招聘所需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方可办理相关就业手续。五、其他 (一)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件,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以其他方式取得资格的; 2. 申请人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中作弊的。 (二)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人事关系由荔湾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录用人员按照国家和省、市、荔湾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三)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荔湾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联系电话是:.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联系电话:;荔湾区教育局监督审计科负责监督,监督电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