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甘肃省考行测4000题+历年试题
历年甘肃公务员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年份 | 公告发布时间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招录人数 | 招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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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2023年1月31日 | 2月1日-2月6日 | 2月25日 | 4249人 | 招录公告 |
2022 | 2022年2月25日 | 2月26日-3月4日 | 7月9月 | 2364人 | 招录公告 |
2021 | 2021年2月24日 | 2月25日-3月5日 | 3月27日 | 2461人 | 招录公告 |
2020 | 2020年7月10日 | 7月11日-7月20日 | 8月22日 | 2109人 | 招录公告 |
2019 | 2019年7月15日 | 7月16日-7月26日 | 9月7日 | 2068人 | 招录公告 |
2018 | 2018年3月14日 | 3月16日-3月23日 | 4月21日 | 3104人 | 招录公告 |
2017 | 2017年3月13日 | 3月14日-3月30日 | 4月22日 | 1907人 | 招录公告 |
甘肃公务员职位查询
甘肃公务员报名条件(摘自2023公告)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9.具有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
11.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甘肃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以及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2.2023年从优秀村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继续纳入全省“四级联考”一并进行。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职位,笔试环节需要加试专业知识,重点考察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将“近三年考核结果中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作为乡镇党委推荐报考的必备条件。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以及有其它影响公务情形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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