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了,还有,《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13年12月26日??鲁人社发〔2013〕4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部门:
此刻发出通知,将《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要求你们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其目的在于为了能够进一步去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达成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水平的目标,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还有相关规定,再紧密结合我省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之上制定出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条存在对应的规定,它是指,由国家机关举办一所相应学校、或者另一些学校属于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且这些学校被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其中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类型,还有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类型,另外有职业中学、高级技工学校、甚至还有技工学校等等 。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新进教师,如果不是国家政策性安置,不是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等确实需要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此情况下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要秉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以及要求,采用考试、考核的方法来开展。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有公开招聘这一情形,应当秉持或者坚持政府宏观管理跟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有着统一规范,进行分类指导,还有分级管理 。
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的主管部门,是各级组织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它们会同教育部门,还有中等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对教师招聘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成立工作机构,该机构由本单位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工会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共同组成,来具体承担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
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教师招聘之时,应当朝着社会开展公开招聘,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皆能够报名去应聘。
第七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对教育事业满怀热爱之情,具备优良的品行以及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要符合国家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所提出的要求,具备与之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聘专业教师岗位,一般而言,应拥有3年以上所需专业工作经历,具备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此职业资格涵盖高级技工、助理工程师,或者拥有助理以上非教师所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拥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持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具备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能够直接去应聘专业教师这一岗位。
在专业教师短缺的状况下,准许教学急需然而并无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参与学校招聘。
优秀选手,其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或者在全省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并且获得高级技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这样的选手可直接应聘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禁止(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资格条件),禁止(设置歧视性条款),禁止(设置指向性条款),第八条如是说,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应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规范表述。
第三章??招聘程序
第九条,去制定招聘方案。中等职业学校,要在核定的编制员额之内设岗,依据岗位空缺的情况,进而制定招聘方案。
负责制定招聘方案的是招聘学校或者其主管部门,其主要内容含,拟招聘多少人数,拟招聘哪些岗位、专业以及所需资格条件是什么,招聘的组织方式以及相应时间是怎样的,考试办法如何,招聘信息发布渠道有哪些等 。
省属的中等职业学校所制定的招聘方案呀,它是必须要经过其担任主管工作的部门(单位)去进行核准操作的哩,之后还要上报给省这个层级负责公开招聘事务处理的机关,去进行文件的备案举动呢。而设置了区一级行政区域管辖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所拥有的招聘方案呢,在经过主管部门表示同意之后呀,就要上报投递去设置大区单位的市政府下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来完成核准这一流程哦。那处于县以下各级政府所属下的中等职业学校给出的该类招聘方案呢,是要在经过县政府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且审核通过表示同意以后呀,把报备文件上报投递去向设置大区单位的市政府下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完成核准这一重要流程呀。
第十条提及发布招聘信息,经核准的教师招聘方案会在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发布,也会在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一般于报名前15天发布,发布时长不少于7个工作日,信息一旦发布,就不得擅自进行更改,省教育厅网站开辟了“山东省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信息”专栏,为各中等职业学校能够自愿面向全省、全国发布招聘信息提供相应服务。
招收信息关键涵盖这些:招募院校基本简介,招募职位、招收数量以及相关薪资,应聘人员条件要求,招募方式,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范围项目,报名方式等情况。其中,报名时间通常不少于三天。
第十一条,有对于报名以及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之下,存在这样一个情况,即由招聘学校或者其主管部门专门负责报名还有资格审查这件事,依据所公布出来的招聘条件,仔细去核对相关的证书以及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是贯穿在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之中的。
第十二条,考试。考试内容以及科目,应当依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特点来确定。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这里的面试包含答辩、试讲、面谈交流、实际操作,下同。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经验、技能水平、技术开发能力、教学水平等。
其一,招聘初级教师岗位人员,要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二,招聘中级教师岗位人员,需运用笔试同面试相互结合的形式 。
对于初级教师岗位而言,存在笔试这一考核形式,其笔试所涉的科目是教育学知识,还有心理学知识以及专业知识;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呢,同样有笔试,其笔试科目仅仅是专业知识。
一,存在面试环节。面试需依据岗位需求展开,着重突出对实践能力、操作能力以及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查。二,一线教师在考评组也就是评委当中的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二 。
用于招聘的专业教师,其基本条件需涵盖专业工作经历以及职业资格,招聘考试主要侧重于对专业技能与执教能力的测试。
其采用的招聘方式,是招聘主管部门或单位,依据岗位需求,自行确定的方式,可在岗位招聘活动选取以上方式,也可有对高级教师岗位需求人员直接考核情况,如答辩、试讲、面谈与实际操作等方式。
对于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以及短缺专业人才,还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或者拥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经过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能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组织招聘,也可以运用简化程序的方式来组织招聘。
省、市、县(市区)通常会统一去组织初级岗位的笔试,学校或者相关主管部门一般会自行去命题并且组织那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面试 。
第十三条,考核。经由考试的人员,由招聘学校或者其主管部门去组织展开考核,主要乃是考核其思想政治方面的表现,其道德品行的情况,还有跟应聘岗位相关联的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诸多方面情形,并针对其资格条件来做复查 。
第十四条,体检事项。对于那些通过了考试以及考核的人员开展体检工作 ,此项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内施行进而开展 ,并且是由招聘学校或者其主管部门负责去组织安排的 。体检所依据的标准能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来予以执行 ,要是国家另外有着规定的情况 就依照其规定来进行 。若是岗位对于健康条件有着特殊要求的 ,那么应当事先在招聘方案当中予以说明 ,并且还要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
首先,依据考试、考核、体检的结果。然后,经由聘用学校负责人员集体展开研究。接着,依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之后,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要进行公示。公开的招聘结果应安排在当初发布招聘信息的范围之内予以公示。公示的时长不能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应当涵盖招聘学校的具体名称、关于招聘岗位的相关情况以及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等等 。
第十六条,拟聘用人员要进行备案。那些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学校或者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还要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以及《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登记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给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经过审查。符合聘用条件以及聘用程序的。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通知书》。
备案之后,经公开聘请的主办机关,由聘用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或者其委托的人,与受聘的人员达成统一,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方面的关系,并且依法给办理关联的手续,这是第十七条所规定的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的教师,按规定得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是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的 。要是试用期满合格 ,并且取得了相应教师资格证的 ,就会予以正式聘用 ;要是试用期满合格 ,然而却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 ,就会暂转为兼职教师使用 ,保留聘用资格1年 ,在此期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 ,就会予以正式聘用 。要是试用期满不合格 ,还有逾期始终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 ,就要解除聘用合同 。
第四章??纪律与监督
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里,实行回避制度。要是应聘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员存在夫妻关系,或者是直系血亲关系,亦或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又或者是近乎姻亲关系,那么该应聘人员就不可以去应聘这所学校的人事岗位,也不可以应聘纪检岗位,还不可以应聘财务岗位,更不能应聘审计等岗位,并且也不可以去往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
在教师公开招聘这个过程当中,学校负责人员、招聘工作人员以及面试考官,如果涉及到和自己本身有着上述那样的亲属关系,或者存在其他有可能对招聘公正产生影响的情况,那么就应当进行回避 。
教师招聘工作的第十九条规定,要达成信息公开,还要实现过程公开,并且达成结果公开,以此接受社会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公开招聘时,主管机关以及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需切实认真履行起监管职责,对于招聘过程当中,出现的违反干部人事纪律以及本办法的行为,要给予制止,并且进行严格纠正。而对于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在国家和省尚未颁布专门规定以前,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来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若应聘人员于招聘期间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又或者凭借其它不正当方式获取应聘资格,在经受考试考核期间作弊等且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会视情节状况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于违反本办法去进行招聘所得到的受聘人员,一旦查实是这样,就应当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予以清退。
第二十二条,招聘工作人员,存在下列违反本办法的情形之一,依据干部管理权限,依法将其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若构成犯罪,按照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存在这样的情况,工作人员去指使他人作弊,工作人员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工作人员在考试考核的过程当中去参与作弊的。
(二)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三)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四)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五)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章??附??则
自2014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一办法的第二十三条,其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对于进一步规范针对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展开的公开招聘工作,且要提高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方方面面的素质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文号为国发〔2012〕4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这本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省政府那份《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其文号是鲁政发〔2012〕49号)再和相关的规定,而后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从而制定出了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里面讲到的高等职业学校,是那种由国家机关去举办的,或者是其他组织借助国有资产来举办并且被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之内的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等 。
技师学院,若是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是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同时还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那么此项规定适用这个办法。
第三条 ,高等职业学校 ,新进教师 ,除了国家政策性安置 ,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等确需运用其他办法选拔任用人员之外 ,其他情况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
第四条提及,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应秉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原则,贯彻平等原则,贯彻竞争原则,贯彻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之任职条件以及要求,采用考试办法进行,采用考核办法进行 。
第五条,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跟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须统一规范,要分类指导,会分级管理。
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乃是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之分管机关,其与高等职业学校之主管部门,从事对公开招聘工作予以指导,实施监督以及开展管理之事宜。
高等职业学校需成立工作机构,该工作机构由本单位人事部门代表、纪检监察部门代表、工会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共同组成,此工作机构要具体承担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这一任务。
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
第六条,高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的时候,应当朝着社会,进行公开招聘,但凡符合了条件的人员,全部都能够报名应聘。
第七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积极热爱从事教育相关的事业,具备拥有良好的个人所具有的品德以及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纪律法律规定,不存在有着不良行为的记录 。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国家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第一,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第二,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第三,对于高职学校而言,50%以上进入学校中的新的专业教师,一般情况下,应该具备3年以上的所需专业工作经历。第四,这些新的专业教师,还应具备非教师所需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第五,或者具备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比如工程师、技师这些。
有博士学位的人员能直接应聘专业教师岗位,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能直接应聘专业教师岗位,有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能直接应聘专业教师岗位;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直接应聘专业教师岗位,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直接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应聘专业教师岗位,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禁止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资格条件和歧视性、指向性条款,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应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规范表述。
第三章??招聘程序
第九条,订定招聘方案。高等职业学校于核定的编制员额以内设岗,按照岗位空缺情形,自主订定招聘方案。
招纳聘请的方案其主要涵盖的内容有,拟定要进行招聘的人数,拟定要招聘的岗位、专业以及所需要的资格条件,招聘所采用的组织方式以及时间,考试所运用的办法,招聘信息发布的渠道等等 。
省属高等职业学校所制定的招聘方案,要经过其主管的部门(单位)进行核准之后,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予以备案。设区的市属高等职业学校的招聘方案,需报给设区的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核准。
下面对于第十条进行阐述,关于招聘信息发布。首先,招聘方案要经过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之后,会在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站发布,同时也会在招聘学校以及主管部门的网站发布。接着,招聘公告一般是在报名前15天发布,其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且信息一旦发布,就不得擅自进行更改。然后,省教育厅网站开辟了“山东省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信息”专栏,这个专栏是为了给各高等职业学校能够自愿面向全省、全国发布招聘信息提供相应服务。
招聘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招聘学校的情况简介;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其中,报名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第十一条,报名以及资格审查。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之下,由招聘学校或者其主管部门实施负责该项报名以及资格审查的工作,依据公布出来的招聘条件,严谨细致核对有关的证书以及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运行开展的全方位过程之中。
第十二条,考试。考试科目以及内容,应当依据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特点来确定,需采取笔试,面试(其中包括答辩,试讲,面谈交流,实际操作,下同)等多种方式相互结合的方式来开展,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所必备的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配的专业经验,技能水平,技术开发能力,教学水平等。
考试需围绕高职学校,的教师岗位,的特点,持续提升命题质量,以及科学性。
(一)招聘初级、中级教师岗位人员,应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初级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面试,面试需依据岗位需求展开,着重凸显对实践能力、操作能力以及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一线教师于考评组(评委)当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招聘专业教师,主要以测试专业技能以及执教能力为主,把专业工作经历还有职业资格当作基本条件 。
招聘高级教师岗位的人员,具体的方式,是由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要求自行去确定的,能够采取答辩的方式,还能采取试讲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另外还能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或者,也能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来进行 。
对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采取直接考核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
初级岗位的笔试,通常是由省,以及市,还有县(市区)共同统一去组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再者面试,一般是由学校或者是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的。
第十三条,考核方面,先针对通过考试的人员,由招聘学校先行考核,或者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其思想政治表现状况,道德品质具体情况怎样,以及还有跟应聘岗位联系相关的业务能力究竟如何,工作实绩又是怎样的情况,并且还要针对其资格条件展开复查。
第十四条,体检。需要对通过了考试考核人员开展体检,该体检要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并且由招聘学校或者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能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来执行,要是国家另外有规定的话要依照其规定。而岗位对于健康条件存在特殊要求的时候,一定要事先在招聘方案里讲明并且公开发布信息。
第十五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聘用学校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结果应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招聘学校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等。
第十六条,具备拟聘用资格人员需进行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此类人员,由对应的聘用学校或者它的主管部门,向上提交包含聘用意向具体内容的意见,同时还要填写两份表格,一份是《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另一份是《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登记表》,之后将这些材料一同报送至公开进行招聘的主管机关,争取备案成功。只有当全部条件满足,既符合聘用所要求的条件,又遵循了相应的聘用程序时,才会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通知书》。
第十七条??签订聘用合同。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聘用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若合格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才予以正式聘用。若是试用期满合格,却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就暂转为兼职教师使用,保留聘用资格 1 年,在此期间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便予以正式聘用。而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者逾期都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会解除聘用合同。
第四章??纪律与监督
第十八条,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推行回避制度。那些与学校负责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可以应聘该学校人事岗位,那些与学校负责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容许应聘该学校纪检岗位,那些与学校负责人员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学校财务岗位,那些与学校负责人员有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被允许应聘该学校审计岗位,有这些关系的应聘人员,也不可以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学校负责人员、招聘工作人员和面试考官在教师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第十九条??教师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公开招聘主管机关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高职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也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于招聘过程当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也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在国家和省没有颁布专门规定之前,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来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第二十二条??招聘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本办法情形之一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依法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二)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三)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四)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五)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