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支持力度,确保公益岗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有效实施,丹东市直属机关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定数量的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范围
招聘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对象主要针对由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就业难度较大的人群,具体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市最低生活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5年以内的人员。
4.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三、招聘人员条件
招聘人员除需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诚信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展现出高尚的职业道德,自愿投身于公益岗位的志愿服务。
身体状况良好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掌握了从事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顺利执行各项岗位职责。
曾经因犯罪行为遭受过不同种类刑事制裁的人,那些犯罪嫌疑尚未彻底查明或者正处于纪律审查过程中的人,还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被雇佣的其他类别人员,均不具备应聘资格。
四、政策待遇
公益性岗位的任职者依照规定能够获得岗位津贴,该津贴的数额依照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来确定,并且由雇主统一负责为这些岗位的任职者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的费用。
五、招聘程序
有意投身公益岗位的人员,需向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交申请,此申请需满足条件且表达出从事公益岗位的意愿;申请期限至7月31日止;在申请过程中,需一并提交《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必要的文件。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会依据申请者的实际情况以及公益性岗位需求方的具体要求,向相关用人单位提出公益性岗位的候选人推荐。
3.公示选聘过程。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单位会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情况以及公共服务机构的推荐,进行“双向选择”,以确定拟招聘的人员。至于是否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检,以及这些审查和体检的具体要求,则由招聘单位自行决定。随后,招聘单位需将拟招聘的人员名单上报至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统一汇总,并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需与公益性岗位的求职者签署劳务合同,并将该合同提交给同级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备案。随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负责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系统,求职者便可正式开始工作。
六、其它
1.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在当月内具有效力,对于其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申请电话:
申请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纪律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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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