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开、择优聘任”的原则,药学院开展了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经个人报名、工作考察、学院研究,现将选聘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药学院兼职辅导员选聘人员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0日—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纪检委员曹茜老师反映,电话:8915681,邮箱:caoxi@lzu.edu.cn。
药学院
2023年4月10日
原标题:药学院兼职辅导员选聘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