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简章
根据《苏州高新区特设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师资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管[2018]112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公办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专任教师260名。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要求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的,均可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规定的具体资格位置。
(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与所申请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教师资格证书,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各大城市大专毕业生(限学前教育岗位);
2、江苏省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3.师范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学习期间曾获省师范教学基本功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两次及以上,不受原产地限制。 ;
4、已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本科生须是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并有相应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产地;
①获得学校本科优秀毕业生称号; ②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
5、具有博士学位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籍贯限制。
(三)2018年苏州主要城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可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资格申请,须具有与所申请职位相对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为了。
(四)学历为学士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与所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幼儿园从业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学教师岗位基本要求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35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不论户籍,均须具有一级教师以上职称(曾获得县(区)级评比一等奖以上或县(区)级以上教师资格证) )级别基本功比赛)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7岁);
(二)年龄在3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人员,不论户籍,均须取得高级教师职称(在地级市评比班、地级市基本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者,可放宽42岁);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六个月社保的高新区公办中学在职代课教师,不论户籍。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基本要求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30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须具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在全日制高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不论户籍;
(二)35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无论户籍如何,必须具有二级以上教师职称;获得县(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县(区)级优秀课程或县(区)级基本功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
(三)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代课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满六周岁的月,不论户籍。
(五)特别说明
1、年龄按一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7日。如果您未满35周岁,则为1984年7月7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2、户口登记以户口簿为依据。
3.有工作经验要求的招聘岗位是指截至2019年7月7日教育教学岗位累计工作经验。如要求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的,起始时间为2018年7月7日之前。
4、2017年1月1日后毕业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资格申请;其他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工作人员资格申请。
5、本区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
6、申请本领域代课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签订的合同、社保缴纳清单等相关材料。
七、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人员安置和照顾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登记和照片上传均通过互联网进行。应聘者须按照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快速模式)、火狐或谷歌浏览器填写在线申请。
网上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7日。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现场审核及准考证打印地点、时间
时间:2019年7月8日(周一)9:00~15:00。
地点:苏州高新区人才广场二楼招聘大厅(狮山路22号)。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自行打印门票时间:2019年7月15日-16日,必须为彩色打印。
(三)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1、申请人信息确认:申请人自行在线打印填写《报名表》,将近照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后携带至资格审查现场上述指定时间。
2、初步资格审查。申请人应向招聘单位(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提交申请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审核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应聘者将《报名表》提交招聘单位。申请人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声明。
(四)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必须按顺序排列并装订)
(一)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①身份证; ②户籍证明(户口簿); ③学生证; 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硕士、学士学位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⑤ 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 ⑥ 普通话证书及其他相关学历证明7、应聘岗位; ⑦近期背景相同者,免征1寸证件照1张(附《报名表》)。
(2)2018年苏州主要城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申请就业派遣的,须出示①身份证; ②户籍证明(户口簿);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所在院校毕业。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 ⑤ 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 ⑥ 普通话证书及所申请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⑦个人近期毕业证书1寸免冠证件照一张(附在《报名表》后)。
(三)在职人员必须出示①身份证; ② 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和毕业后学历); ③应聘职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④各种获奖证书。 ; ⑤ 职位空缺如有经验要求,可以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作为证明; ⑥ 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一张(附在《报名表》后); ⑦ 代课教师需提供教学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清单。
(4)回国留学人员须出示①身份证; ②户籍证明(户口本); ③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④ 个人近期1寸证件照一张(不干胶贴在《报名表》上); ⑤ 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外国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外国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可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颁发的《来华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办理注册手续。中心)。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办理入学和就业相关手续。
2、如您现场报名确实有困难,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申请人还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招聘笔试比例为2:1。每个人只能担任一个职位。对于不符合招聘比例的职位,将根据实际报考人数减少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
四、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一)现役军人; (2)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学生; (三)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不满五年的; (四)国家法定考试成绩有罪的。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五)法律规定不得就业的其他情形的。
5、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者主管部门直接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应聘者,应积极回避应聘。
6、应聘者必须按照本说明书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应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如应聘者有弄虚作假、重复报名、或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应聘者的报名及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5、招聘考试
(一)考试形式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基础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具有试教资格的候选人。比例低于3:1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试教人选。
本笔试将在线评分。请携带画卡专用2B铅笔及其他相关测试用品。
2、试教:所有学科均需参加试教,其中音乐、体育、艺术、幼儿教育等专业需增加专业技能考核。试教总分100分,60分定为及格分。申请人达到合格分数后,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为准。试教合格者,从最高分到最低分择优录取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按照招聘岗位2:1的比例参加面试。候选人。比例低于2:1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内容为基本职业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其中60分为及格分。面试通过者,考核总成绩按笔试和试教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面试通过者,按照招聘岗位总数1:1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体检程序。
考核总分按百分比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若考核总分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试教成绩高者优先。
(二)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7日(周三)。具体时间请参见《入场券》。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试讲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稍后公布。
6.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在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未参加体检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七、资质审查与评定(检查)
招聘单位对考试合格、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检查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等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招考单位申请入学并办理录用手续前,因体检、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空缺的,报考的考生同一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积分顺序一次性换人,征聘单位也可以决定不换人。
八、入学与就业
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选名单将于不少于7个工作日内在苏州高新技术人才网()上公示。公告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入会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选就业协议》或《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聘用合同》。申请人在社会就业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入学、合同签订、认证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经查实,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程序,将按照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监察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热线:。
10、本“品牌”由苏州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热线:-68751659、0512-68751657、0512-68751651、0512-68751689。
附件1:2019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岗位(应届毕业生)
附件2:2019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特殊教育项目教师岗位简介表(在职教师)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19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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