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湖南教师招聘已整理:2024年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招聘38名优秀教师的公告。以下为具体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县人社发[ 2019年第1号),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教师3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了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芦松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2.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员与岗位相适应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注重综合能力与专业素质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
(五)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六)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就业: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而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的人员;且备案期限尚未届满;
5、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10个,招聘计划38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其他相关招聘信息仅在芦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并及时查看。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一个名额。
2、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3月25日至3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芦淞区人民办公室政府二号楼12-22会议室。
3、注册所需资料:
(1)《株洲市芦淞区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纸质表格(见附件2,需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境外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信息);
(4)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须提供申请学历的学生成绩单;
(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现任教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申请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3)。证明须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非内部机构公章),全日制民办中学非聘任教师须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非内设机构公章)。收费并加盖学校公章;
(八)非从业人员除提供证明外,还须提供符合注册要求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具有三年及以上全日制中学教学经历且仍在任教)全日制中学);
(九)符合注册条件的文件、证明(委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10)近期1寸彩色免冠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明姓名、应聘职位。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该职位报名要求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该职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竞争确实困难的岗位,经区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减少考试名额比例,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实际情况。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将在芦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3、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答辩和迷你班两部分。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和临场反应、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防守时间为3分钟。参加微课主要考验考生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微课准备时间为20分钟,上课时间为8分钟。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答辩和微课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防守得分低于80分的,将被淘汰,不进入迷你课程。微课成绩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纳入体检。
总成绩=答辩成绩×20%+迷你课程成绩×80%。如果总分相同,则微课得分较高的排名第一。若总成绩与迷你课程成绩相同,则按总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排名。
6. 体检及检查
体检在定点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主要考察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由招录单位决定是否补缺,名次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两次等额补缺。相同的位置。
七、宣传招募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将在芦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雇用的人员必须在该地区服务至少五年。
8. 特别提示
(一)申请人须及时关注芦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公告和通知。如未能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后果由本人承担。申请人必须保持注册时提供的电话号码畅通。若因单方因素无法联系到应聘者,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者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法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应聘者必须诚信参加考试、招聘各环节,不得弄虚作假、违纪违纪、不得随意放弃。
九、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应当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热线:-28580676(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监督热线:-28580617(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8580021(株洲市芦淞区纪检监察委员会)
本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