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优秀教师和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时代”(淮发[2019]19号)、《淮北市中小学优秀教师引进暂行办法》(淮北市中小学优秀教师引进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淮发[2019]29号)现将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优秀教师和高校优秀毕业生引进情况公告如下:
一、介绍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2. 引进计划
2023年下半年,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公开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11名(市外公办学校在职教师1名,民办学校在职教师3名,及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7名)。具体岗位详见《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中小学教师岗位清单(附件1)》引进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附件2)。
附件1:2023年下半年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中小学教师岗位名单
附件2: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岗位名单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小学普通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报考小学岗位,报考小学语文考试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证书);
6、符合中小学优秀教师引进和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引进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介绍:
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2、相关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训、定向培养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被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并处于停学期间的;
6.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并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政机关纪律处分尚未届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处分的人员尚未得出结论的司法调查;
7、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尚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工作人员;
8、在职期间担任特岗教师;
9.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有严重道德缺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10.患有精神疾病,有不适宜教学史的,以及因其他身体原因不能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
11.有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者聘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12、其他不宜介绍的。
报考人员在任职时不得应聘构成《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4. 介绍类别
(一)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4人)
招聘对象为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和市外公办学校在职教师。申请人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其中:民办学校在职教师须符合1、2、3之一) :
1、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或省级“特级教师”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2、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3、所带领的学生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培养学生核心能力;
4、具有地市级以上“教学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
5、参加过市外公办学校招聘并进入招聘公告程序且符合上述1-4条条件之一的本市县(区)公办学校在职教师。
(二)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7人)
1、申请人应具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往届毕业生;
2. 安徽省重点师范大学(“安徽省重点师范大学”指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满足以下条件:
(一)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二)在省级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三)获得“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含品学兼优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学校及以上级别;
(四)担任厅级以上学生会干部(学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任期一学年以上。
3、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攻读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工作流程介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8:30至2023年11月17日17:00,截止时间后不再进行追加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直接登录或点击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人事考试专题”)进入报名,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在线填写,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一张(近期正面免帽证件照,jpg格式,尺寸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证件沟通方法。
每个申请人仅限一个职位。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及应聘职位要求相符。对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且实际情况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后、11月18日中午12点前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审核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尚未审核或初审未通过者,可在11月18日17:00前申请其他职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规定,面试费为每人80元。
后续相关事项将在淮北市教育局、淮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2、资格审查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提交:
(1)《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优秀教师和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并自动生成)。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小学语文岗位时须提供普通话二级证书)。
(三)申请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岗位应聘者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须提供“优秀毕业生”所需的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申请考试;私立学校的教师必须提供就业证明。
(五)符合第五条条件的外地公办学校引进教师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入招聘公告流程。
申请人须关注资格审查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交审查材料。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引进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将被视为放弃。
3、申请市外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岗位的,须提供资格审查时审查选拔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情请参阅相关评审选拔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原材料将被退回。
(四)评审与评选
1、审核比较对象:通过资格审核,应聘市外公立学校在职教师岗位的人员。
2、审核内容包括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符合引进条件的荣誉和成就、培养学生核心能力的成就等。评审组根据评审比对考生提供的评审材料进行评分,并将评审比对得分作为体检和检查名单确认的依据。
3、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评审选拔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名单(若评审成绩并列,则根据教学成绩、个人荣誉、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和能力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面试
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和民办学校引进在职教师岗位应聘者。
面试以非学生班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外表、行为、心理素质等。准备时间为50分钟,非学生班时间是15分钟。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结果将现场通知。同一岗位需要安排两个以上面试组的,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面试成绩,并由淮北市教育局、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公布。现场仅公布考生原始成绩。具体方法为:应聘者最终面试成绩=应聘者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所有应聘者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组应聘者面试平均成绩)。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本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的,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不含75分)或该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当天同一考场,方可进入体检、检查环节。
根据拟招聘岗位数和应聘者最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等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名单。如同一招聘岗位有多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应聘者,并按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的,将组织补测(补测方式另行确定),并根据附加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参加体检、等额检查的人员名单。
(六)体检及检查
1、体检。按照规定,三甲以上综合医院组织统一体检,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结束后,医院出具“通过”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考生对未当日或现场复试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自收到复试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试申请。体检结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工作按照部印发的《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厅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万人社保局[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检查。对拟参加检查的人员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根据《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万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检查结束时,如果检查对象仍为失信被执行人,检查环节不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对同一岗位应聘者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等额递补。体检和检查每项不得重复填写。
(七)宣传就业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淮北市教育局、淮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更换。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相应级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由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2. 雇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点实行人事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29号)规定, 13)、聘用人员必须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聘用人员的报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纳入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
六、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资格审核可在任意环节进行。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取消。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未尽事宜由淮北市教育局、淮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3880869(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热线:-3891003(淮北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热线均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开通。
特此公告。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