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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5-05

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度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公告

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是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正处级全额经费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湘人社[2019]1号),根据工作需要,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现向市内招聘工作人员1名。 现公告如下:

1. 调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入选职位名称及数量

本次公开选拔人数为1人,具体岗位及要求参见《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选拔人员计划及岗位名单》(附件1)。

三、评选范围及资格

(一)选择范围

本市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全额配置)或公务员(参加公务)身份的在职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6)热爱文秘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综合写作能力和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并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综合写作工作5年以上;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通过)以上;

(八)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工作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素质;

(九)符合应聘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选拔人员计划及岗位名单》);

(十)符合调动条件的,用人单位同意申请。

2、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聘中,或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选拔过程中,因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入诚信档案的人员,且备案期限未满的;已到期;

(五)试用期或者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职人员;

(六)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选拔单位负责人和参与选拔的人员在选拔过程中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密切关系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选拔公平性的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4. 公开选拔流程

(一)公告

评选公告通过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衡阳市官方微信“衡阳市人事人才考试”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人力资源考试院。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6日。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后续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和“衡阳市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 请密切关注申请人并确保您留下的沟通方式畅通。 因提供不正确的联系方式、信息沟通方式受阻或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报考人员搜索并关注“衡阳市人事人才考试”微信公众号-考试报名-考试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9:00至2022年9月9日17:00。

3、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后,申请人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以下信息:①本人近期拍摄的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大于20KB小于2M); ②《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选拔人员登记表》(附件2); ③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④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同意的申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 ⑤ 具有公务员(公务人员)身份的,提供县级以上机关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公务员、公务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⑥ 提供全额资助的企业设立人员准备证明文件。

4.本次考试采取网上资格预审方式进行。 网上初审通过后即完成报名。 申报人员应仔细阅读评选公告,诚信申报。 所有上传的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的申请材料。 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如报考者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书等条件有疑问,请拨打报名政策咨询热线:-8275565。

5、报名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衡阳市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报名考试-准考证。 考生领取准考证后,应自行打印纸质准考证。 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准考证,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考试开题比例。 选拔计划报考人数与初审通过人数之比必须达到1:3后,方可开始考试。 未达到比例的,评选计划将相应取消并予以公告。

2.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申请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写作能力。 测试内容为官方文档写作,时长21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另行通知。

4、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卡、电子身份证不作为参考)以及疫情防控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参见以考前公告为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在“衡阳市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查看。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向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组织人事部申请笔试成绩核对。 成绩查询结果将集中反馈给考生。 分数核对范围仅限于是否有漏评、漏报、总分、报名分数是否准确等。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审查、考察时终审。 任何阶段发现选拔人员不符合该职位报名要求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选拔资格。

2.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选拔计划中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若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出现倒数第一名,则将排名相同的考生确定为资格审查候选人。

3、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用人单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①报名时上传的《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度公开选拔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附件2); ②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复印件; ③机关、事业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 ④ 县级以上机关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公务员或公务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⑤全额资助企业设立人员应提供筹建证明材料; ⑥ 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5、更换资格审查候选人:因应聘者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拟选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选拔计划1:3比例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积分按顺序填写,报选调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五)面试

按照岗位选拔计划中1:3的比例,选择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参加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适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及排名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合并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可在“衡阳市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查询,并在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网公布。

(七)体检

1、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网和“衡阳市人事人才考试”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改及相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地点待定。

3、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应每日复查; 对临界心脏杂音、病理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繁早搏(经心电图确诊)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者,体检合格者当场复查。 当日复查和现场复查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查时间不得超过当日17时30分。 申请人对未当日或现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向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 当日复审、现场复审和休日、异地复审只能进行一次。 复检内容包括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再进行复审。

4、根据关于印发《衡阳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守纪律禁毒规定》和《头发操作细则》的文件精神(衡办发[2020]6号) 《衡阳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毒品检测办法》(衡办发[2020]6号)规定,体检对象需在体检当天接受毛发毒品检测且检测结果呈阳性或者拒绝、逃避样本采集的,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开选拔领导小组有权拒绝录用。

5、体检不合格、自行放弃体检、体检期间违反纪律、规定的,取消体检资格。 空缺职位按照综合表现从高到低从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中同等数量填补,最多不超过2名(未参加面试者不列入名单)填写候选人)。

6、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检查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将在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网和“衡阳市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上公布。 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开选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对对象的德、能、勤、绩、德、政治、业务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选拔岗位,重点考察任职资格、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和公众认可度等。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考察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因此,当选岗计划出现空缺时,同一职位的应聘者将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等额填补。 最多填写次数不超过2次(未参加面试者不纳入补选候选人)。

(九)公告

符合条件的人选经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开选拔选拔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和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示。 “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 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候选人及社会各界将接受监督。

公示期间,如确认存在影响移动分配的严重问题,取消移动分配资格; 暂时难以核实的,将暂停移动分配,待调查结论出来后,再决定是否进行移动分配。 公告后如出现空缺,则不再补缺。 公示期满后,对未反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就业的,将正式确定为流动调配对象,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符合移动部署条件的,办理移动部署手续; 不符合要求的,选拔单位将提交的流动调配材料退回原工作单位。

公示期满后审查合格且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选拔和调任手续。 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移动调配手续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空缺,不再补缺。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拔全过程接受衡阳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指导。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选拔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的规定处理。 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处理。

六、疫情防控

评选和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如有必要,将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请申请人理解、支持、配合。

七、组织实施及其他

(一)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本《公告》相关政策由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开遴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后作出决定。

政策咨询热线:

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组织人事部 0734-8275565

检验技术咨询电话:

衡阳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4-2826112

监控电话:

衡阳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0734-8290237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

人员计划及岗位清单

2.2022年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开选拔工作人员登记表

3、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同意证明

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开选拔领导小组

2022 年 8 月 29 日

点击链接下载原文及附件:2022年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遴选公告202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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