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5月20日,赣州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腐败案件以及全市纪检监察机构查处的群众身边不良风气典型案例。
宁都县人民法院原法官黄志勇非法挪用受害人赔偿金,收受当事人不应承担的费用。 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黄志勇在办理两起民事案件时,利用职务便利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非法收受路费共计11374元。 2019年1月,黄志勇利用职务影响力。 ,私自挪用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金5万元。 黄志勇因违反群众纪律等问题,于2015年10月被记过处分,2018年7月被记大过处分。 黄志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22年1月,黄志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信丰县城区金丰花园社区原“两委”干部黄旭东存在非法收受公众财物等问题。 2018年7月至2021年1月,黄旭东在担任嘉定镇城市社区星村路社区、金丰花园社区“两委”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处理公共事务等事宜。出租住房和社保补缴。 非法收缴公物共计2.42万元。 黄旭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21年8月,黄旭东被判处留党察看二年,相关违纪罚金已追回。
石城县朱坑乡梁溪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小洛挪用资金建设村民扶贫住房等问题。 2018年,梁溪村委会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实施了12户扶贫安居工程。 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陈小洛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拨付的扶贫住房建设资金14455元据为己有。 陈小洛还存在克扣他人财物等其他违纪问题。 2021年6月,陈小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相关违纪罚款已追回。
南康区龙木乡唐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道文在公益岗位安排上,优先考虑亲朋好友。 2016年至2021年3月,张道文利用担任唐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非法分割生态护林员、乡村保洁员等公益岗位,并为其安排了不务正业的弟弟张某。满足工作要求。 某人是生态护林员、乡村清洁工。 2021年7月,张道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犹县射溪镇龙田村委会干部卢玉端消极响应群众合理诉求,拖延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2016年4月、5月,龙田村村民李某向卢玉端反映,由于村委会修路,部分泥土滑入村民管理使用的水塘,导致水塘被土填满,无法储存灌溉用水。 2016年7月、8月,卢玉端亲临现场,口头承诺立即处理,但至今未得到解决。 2017年2月,李某再次到龙田村委会反映上述问题。 卢玉端态度粗鲁,与李某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不良影响。 2022年2月,卢玉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兴国县梁村镇雄岗村“两委”对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开设养殖场的行为不予督导,对问题督促整改不力。 2021年6月,赣州银座村镇银行指派梁村镇后村第一书记饶爱林(另案处理)伙同他人向雄岗村村民租赁4.77亩耕地,未取得任何批准程序或建设任何污水排放设施。 牛蛙养殖场在一定情况下开放,对附近地区的水、土壤等环境造成污染。 2022年1月,梁村镇政府根据群众举报向该农场发出《整改通知书》,但雄岗村“两委”未能督促及时整改,直到2022年4月被媒体曝光。雄岗村“两委”责任不力,对非法开办牛蛙养殖场问题未及时发现、督促整改,造成环境污染、基本农田“无粮”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成全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梁村镇党委副书记周玉平、干部张胜发分别担任雄岗村村干部和村干部,对基本农田“无粮”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重视不够。 工作作风不踏实细致,对问题没有督促及时整改。 2022年4月,杨成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胜发受到训诫谈话处分,周玉平受到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