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快要到了,为了能让广大考生平平安安、顺顺利利地去参加那场考试,针对全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有关要求以及注意事项,做出如下提示:
一、“信康码”申领方法及相关事宜:
“信康码”相关事宜
考试前14天内,考生就要启动体温监测,通过“信康码”,依据“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制度,把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给所在单位或者社区防疫部门。考生要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后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以及身份核验等程序,“信康码”是绿码并且体温正常的考生能够正常参加考试。
二、疫情防控相关事宜
首先,凡是那些与确认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还有接触过病人的重点人员,以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在考试当天,要把考前7天内结果为阴性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原件)给到考点考务办工作人员,之后才可以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次,具有以上这类情况的考生,必须主动向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去报备,联系电话是 -8258589(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
建议考生提前一个半小时到达考点,人与人之间要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考生进入考点的时候,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经过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也就是小于37.3℃并且没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才可以进入考点。要是体温超过37.3℃,需要在现场接受两次体温复测,如果体温仍然超过标准,必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若确实属于发热情况的,在经过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士进行评估之后,通过综合分析判断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之时,会由专人负责带领前往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 若无法提供健康证明,且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存在可疑症状,即体温在37.3℃以上,同时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那么该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 在考试期间的时候,考生需要自觉地去维护考试的秩序,要跟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方面的距离,然后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所做出的安排。考生应该自己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并且要依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以及防控要求科学地佩戴口罩,除了在核验身份的时候按照要求及时摘戴口罩之外,不管是进出考点还是参加考试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要是拒绝佩戴口罩的人,是不可以进入考点的。
三、考试注意事项
这些东西要带齐
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带齐纸质版准考证,以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或者“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者“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还有在2021年5月21日下午14:30至24:00期间申领并打印的纸质版“信康码”(绿码),才可以进入考场。若两证不齐,或者不能出示纸质版“信康码”(绿码),则不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入场出场有时限
建议考生,超前一个半小时抵达考点,于开考前六十分钟始可进入考场,且要认真聆听监考人员宣读相关考试注意事项。考试进行三十分钟后,一概不许入场(以考生抵达考场时间为准),考试期间不准提前退场。
考场走对很重要
报考的同学们应合乎规范地依据准确无误的考场以及对应的座位去参与考试,要是没能在规定指定的考场、座位展开考试的话,将会被视作违纪违规行为来处理。
两个笔试科目作答不间断
两门笔试科目会连续开展考试,其间不存在停顿情况。当一门考试的时间结束之时,会回收第一场考试的答题卡,在第二门考试的时间截止以后,会收回所有发放出去的资料。
这些东西不能带进考场
手机、电子表、电子手环、各类电子、通信、存储、计算器或者其它设备,严禁被带至考场,在考试期间,要是把上述种种设备带至座位,身上被发现带有手机,手机响、闹铃响、手机震动或者考生向拿出手机查看,一概按照相关规定去处理。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把手机以及别的物品放置在物品放置处,不要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场之前,要主动先进行关机随后放在手机袋内,写上姓名、座位号,集中放置在物品放置处 。
这些东西不能带出考场
试卷,不可以带出考场,答题卡,也不可以带出考场,草稿纸,同样不可以带出考场,试卷,不能损毁,答题卡,也不能损毁,不然,当科考试成绩会被判定为无效 。
考试用笔有要求
报考人员要自备无封套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者《综合基础知识》都要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综合应用能力》都要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 。
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答题有区别
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题本,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这两个科目试题,其中,《综合应用能力》试题呢,它是中医临床岗位试题,西医临床岗位试题,药剂岗位试题,护理岗位试题,医学技术岗位试题,以及公共卫生管理岗位试题,这六个岗位试题的合订本,它要求考生依据自己所报考的岗位,去选择相应部分进行答题,要是错选或者多选了答题内容,那都是不得分的。
考后雷同检测是常态
在对报考者试卷审查的过程中,察觉到其作答的内容彼此之间呈现出雷同的状况,并且经过专门的阅卷专家组予以确认,依据相关既定的规定,那些彼此之间存在雷同情况的考生方面全都将会按照该科目(场次)成绩被认定为是无效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在考试持续进行的期间之内,考生自身是具备相应义务的,需要对自身的试卷以及答题的信息进行充分有效的保护,以此来避免被其他的人抄袭。
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路线
请考生,认真去查看那出自个人准考证里的考点信息,仔细地去确认考点的地址,考生务必要在考试以前,亲自前往各自所在的那个考点,去熟悉交通路线。
早早出行是上策
考试的考生们,准备迈向各自对应的考点之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是较为妥当的选择,必须得做好个人安全方面的防范措施,要和他人保持符合常理的,有一定距离的间隙,在路途中尽量遏制用手去触碰公共交通工具上面的物品的行为,并且要达成勤洗手以及佩戴口罩这样的要求。考点那里是不会提供停车位的,运载考生去考场的车辆抵达考点之后,请赶快驾车离开,做到人一下车,车就开走,千万不要在周边长时间停留。经过和交通部门的沟通协调,考试当天会于各个考点的门口以及道路沿线增加派遣交警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去维持所在区域的交通行驶的秩序,请考生配合交警开展工作。驾驶机动车的考生要遵循交通秩序规则,做到稳稳地驾驶,慢慢地行进,不胡乱行驶,不随意停放车辆,以免发生有可能导致人员受伤的交通安全事故。
四、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考生必定得遵循考场规则,要是存在违纪违规行为,那就会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以及 《刑法修正案(九)》里关于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来予以处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三十五号所涉及的,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 。
第二章 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进入考场时,携带了规定以外的物品,又没有按照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处,在被提醒之后,仍然不加以改正 。
(二)没有在规定的座位上去参加考试,或者是没有经过考试工作人员的允许就擅自离去座位或者考场,在被提醒之后仍然不加以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考生于其四、在试卷之上,于答题纸之中,于答题卡规定以外之位置,标注本人之信息,或者添加其他特殊之标记的;。
(五)于考试开始信号发出之前就进行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还继续答题,经过提醒之后依旧不停止的;。
携带试卷,带出考场,将答题卡带出考场,把答题纸带出考场,或是故意去损坏试卷,故意去损坏答题卡,故意去损坏答题纸,以及还有考试相关的设施设备的行为 。
一、存在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二、本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应无效果对其进行处理,三、这种处理是应当给予的。
第七款,若应聘人员于考试进程里,存有下述严重违纪违规行径中的一项,便会给予其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置,并且会把其违纪违规行为录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的期限设定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其一,本人于离开考场之后。其二,在本场考试结束之前。其三,进行了传播考试试题以及答案这一行为的。
(六)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这些行为应当给予当次的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且要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
在第八条中,存在这样的应聘人员,他们有着下列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其中的一项,会给予他们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且,会将他们的这种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是长期记录 。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它属于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要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它还是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
第九条,应聘人员应自觉去维护招聘工作秩序,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若有下列行为当中的任何一种,便会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且责令其离开现场,情节要是严重的话,会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倘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会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去处理,要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有这样一条规定,是第十条,在进行阅卷这个过程当中,要是发现了应聘人员之间,存在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的情况,并且经过阅卷专家组进行确认了,那么就要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这样的处理。对于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以及标准,是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来确定的。
应聘人员之间,在同一科目作答内容方面呈现雷同状况,并且存在其他相关证据,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已然成立,那么会视具体情形遵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来进行处理。
《刑法修正案(九)》
经《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于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里,若存在组织作弊这般情况,将会予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并且又要并处或者单一地给予罚金处置;万一属于情节严重的状况之下,就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要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而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情形的,则依照前款的规定而予以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朝着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同样依照第一款的规定来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要处拘役或者管制情形,并且也要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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