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部门规章。(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事业单位考试网()解析】本题考查其他法律。
《立法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故本题说法错误。
2.(单选题)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属于监察对象的是( )。
A.张某,中共党员,某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B.李某,非中共党员,某市国有医药公司技术部负责人
C.王某,非中共党员,某县杨水村村委会副主任
D.丁某,中共党员,某市民营化肥厂负责人
【答案】D
【事业单位考试网()解析】根据《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D项中,丁某为民营化肥厂负责人,不在监察法监察范围内。本题答案为D。
3.物权是请求权,债权是支配权。(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事业单位考试网()解析】支配权是指权利主体所享有的对权利客体直接管领和控制的权利。请求权,是指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进行直接支配,而只能请求义务人配合。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属于支配权。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属于请求权。本题判断为错误。
4.(多选题)2002年,李某离开家乡长期不归,下落不明,经其妻王某申请,法院对李某宣告死亡,此后,王某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并与张某登记结婚。2004年,李某重新出现回到家乡,要求王某与张某离婚,与自己恢复夫妻关系,共同享有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反对李某的主张,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对于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王某根据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并与张某登记结婚,是合法的行为
B.对于李某已经被继承的财产可以判决归李某所有
C.李某回到家乡,是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应当依法撤销死亡宣告
D.李某重新出现后,要求王某与张某离婚,与自己恢复夫妻关系,共同享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
【答案】CD
【事业单位考试网()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D项中的李某无权要求王某与张某离婚,D项错误,当选;宣告死亡后会引起继承关系的产生,因此,王某继承李某的遗产,另行缔结婚姻的行为都是合法的,A正确,排除。
《民法总则》第五十三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故B项正确,排除。
《民法总则》第五十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因此,死亡宣告的撤销,应经申请才可撤销,而非法院主动撤销。C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CD项。
5.(单选题)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甲公司欠缴的20万元出资应如何补交?( )
A.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
B.应由张补交20万元,刘、关承担连带责任
C.应由刘、张各补交10万元,关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刘、关各补交10万元,张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事业单位考试网()解析】《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题干中,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表面上交付不实出资的是张,但是张的房屋实际就价值40万,已经达到了张的出资要求。而刘因为原先要张替他垫付出资,所以刘实际上的出资只有20万,没有完成自己的出资义务。因此,本题中实际的出资不实者是刘,应该是由刘补交差额20万元,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张、关承担连带责任。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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