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931人!乌兰察布市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乌兰察布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为保证乌兰察布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公开招聘计划聘用931人,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乌兰察布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招聘“蒙汉兼通人员”。
旗县市区部分岗位实施“县招乡用”,使用旗县市区本级空余事业编制用于为苏木乡镇补充工作人员,招聘人员在苏木乡镇至少服务3年。
(二)“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
(三)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3〕1号),自20**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