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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题及答案(541)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3-12-24

1.(单选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许可决定,可以由其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该行政许可

B.区卫生健康委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应当由行使该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予以撤销

C.李某以欺骗的手段取得保健食品广告审批,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撤销,其基于该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D.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若撤销该决定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答案】B

【事业单位考试网()解析】A项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B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据此,应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撤销。

C项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四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D项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三款规定:“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本题答案(错误的)为B。

2.(多选题)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又称“单方行为”是指基于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依法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立遗嘱

B.买卖行为

C.签订加工承揽合同

D.放弃继承

【答案】AD

【事业单位考试网()解析】A项,订立遗嘱只要符合遗嘱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成立,只需要被继承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无需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的同意。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B项,买卖行为是最典型的双方法律行为。是基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C项,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涉及签订合同的双方,不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D项,放弃继承的行为,是继承人处分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本题答案(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为AD。

3.(单选题)下列有关平等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平等强调的是机会平等

B.平等不排除合理差别

C.平等既是公民基本权利,也是宪法规定的原则

D.在招聘广告中限定只招男生,违背了平等保护原则

【答案】D

【事业单位考试网()解析】我国宪法规定的平等权的含义是: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所有公民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于所有公民的保护或者惩罚都是平等的,不得因人而异,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A项正确,宪法规定的平等一般强调指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结果是否平等取决于社会的发展程度。

B项正确,平等只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在社会生活中,由于个人能力、社会环境、文化程度等方面的差别,不同个体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一定差异,宪法保护的平等权并不禁止、也不可能完全禁止差别,而是允许一定范围内的合理差别。

C项正确,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权利主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本条件。此外,平等也是宪法所规定的一项原则。 

D项错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性别等情况不同而受歧视,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对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企业可以基于契约自由的原因,而在其公开招聘信息中限定“只招男性”,这一限定并不违反平等保护原则。

本题答案(不正确的)为D。

4.(单选题)张某家住在北京市东城区,在朝阳区有一处商业用房,市拆迁办(在西城区)决定对其房屋拆迁,张某不服,诉至法院,应由(  )受理。

A.东城区法院

B.朝阳区法院

C.西城区法院

D.以上三个法院都可以

【答案】B

【事业单位考试网()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就属于不动产,因房屋引起的诉讼应由其所在地法院,即朝阳区法院管辖。本题答案为B。

5.(多选题)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

A.国家工作人员甲持有大量不能说明来源的现金及金银珠宝

B.乙出于好奇而持有大量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视频资料

C.军事爱好者丙持有大量枪支弹药

D.有严重毒瘾的丁某持有大量的毒品

【答案】ABCD

【事业单位考试网()解析】《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A项,国家工作人员甲持有大量不能说明来源的现金及金银珠宝,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B项中,乙出于好奇而持有大量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视频资料构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C项中,丙持有大量枪支弹药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D项中,丁某持有大量的毒品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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