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药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医药学校是上海市唯一一所专注于培育中级医药专业人才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该校隶属于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全国半工半读试点学校、上海市课程与教材改革实验特色学校、上海市艺术特色学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典型、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学校以及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该校在多个领域均取得了显著成就。为了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依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
沪人社专发(2009)45号
文件的核心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目前正向社会广泛进行公开招聘。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包括那些对教学工作充满热情、理论基础扎实、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强,同时满足基本任职要求和岗位特定要求的应届生、在职及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德行与才能并重,恪守纪律,遵法守规,对教育工作充满热情,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责任心极强;怀揣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而踏实,能够胜任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身体状况良好。
2、专任教师需要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年龄需在35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对于特别突出的人才,其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限制。
具备应聘该岗位所必需的资质与职业技能,同时拥有从事教育行业所需的基本心理素养。
5、专业对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6、有相关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或者医药
行业企业工作背景者优先考虑。
非本市户籍人士,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持有时间需满一年。(该期限的计算以2016年6月26日为最终节点。)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岗位条件
药学教师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具备药学相关背景;能够负责相关课程的教学与指导、以及学生的管理工作。
中药学教师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涉及中药学领域的专业;能够负责相关课程的教学与指导、以及学生的管理工作。
英语教师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涉及英语领域的学术背景;胜任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学生指导及其他相关工作。
体育教师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涉及体育领域的专业;胜任相关课程的教学、学生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教育运行处科员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涉及教育学及类似领域;能够胜任学校社团以及教学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需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途径进行,请确保提交真实且详尽的个人简历(附带个人照片)以及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并将它们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者选择邮寄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路700号的人力资源与安全保卫处,邮编为200135。
(2)报名期限为即日起至2016年6月26日止。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交的资料与邮件,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筛选及资格审核,合格的候选人将获得面试邀请,而未能进入下一轮的申请人将不会收到额外通知。
3、面试
人力资源部承担着对求职者资质的审核任务,并负责安排初步面试。初步面试针对不同职位,主要采用面谈、试讲、笔试等形式。依据招聘名额,确保比例不低于1:3,从中选拔出优秀的复试候选人。由校领导层成员构成的专家面试团队,将负责对复试候选人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并给出评分及排名。复试着重考察应聘者在目标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及全面素质,并通过结构化提问、情景模拟等多种手段来进行。
4、体检
依据面试得分来核算总分,总分最高者将获得体检资格。体检过程将依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在市内二级甲等或以上等级的医疗机构内进行。
5、考核
上海市医药学校负责组织此次考察活动,重点评估应聘者的政治思想水平、守法纪情况、道德修养以及诚信档案。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依据评估、健康检查及综合考察的成果,拟录用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予以公告,公告期限通常应持续七日以上。若无任何异议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经上级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后,将上报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登记。若公告期间出现异议或对聘用产生不良影响,将根据核实情况决定是否最终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旦上述人员被正式录用,学校将负责统一办理相关事业单位的录用程序,并将他们纳入上海市的事业单位编制体系。他们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都将严格依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具体是沈家弄路700号,此处设有人力资源与安全保卫处。
邮编:200135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252
上海市医药学校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