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人。
(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者纪委调查的人员。
(四)受过警告、组织处罚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未期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五)新录用公务员(公务人员),尚在五年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以内。
(六)现役军人。
(七)2024年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
(八)根据《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九)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事业单位核定岗位共招聘765人。
3. 考试开题比例
除乡镇招聘教育卫生人员笔试比例可按规定放宽外,其他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
4. 报名及网上支付
本次招聘仅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及网上缴费网址为:宜宾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10:00至2023年9月19日17:00。
(一)报名
1. 注册。申请人须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注册者可直接登录注册)。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不戴帽子的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215(宽)×300(高),大小在30KB至160KB之间。
2. 选择位置。请应聘者仔细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申请要求的职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在本次招聘中都有一个限额。申请职位。
3. 填写信息。
4.在线评审。
(二)付款方式
通过网上照片审核的申请人须根据网上提示及时网上付款。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23:00。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为50元/科目。网上审核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成功缴费者将被视为有效申请人。
完成网上缴费后,下列考生应于9月21日至9月22日工作时间内向就近的宜宾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审核批准后,统一报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本次考试报名费为在线全额退款)。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家庭报考者,须出示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考生须出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和特殊困难证明原件;
3.父母双亡家庭的考生,父母一方是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生活十分困难的,须出具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死亡证明或父亲烈士证明或母亲民政部门(退役军事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为一级伤残军人的证明。
(3)打印报名信息表
考生填写信息并成功缴纳费用后,须及时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第二次公开考试录用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3年市事业单位登记信息表》(以下简称《登记信息表》)一式两份。
(4)打印准考证
已成功网上报名并缴费的考生,可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0月27日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5. 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技能考试、笔试和面试。
(一)专业技能测试
对于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岗位,需要在网上报名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此类职位在“职位列表”的“协议”中指定。职业技能高级考试的有关事项由有关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宜宾市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统一笔试前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实行资格制。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才能进入本次招聘的后续程序。须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报名参加笔试、缴纳费用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心理素质评估”、“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三个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在:
(一)《心理素质测评》为所有岗位的必修科目。
(2)“公共科目”。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公共科目考试为《公共教育基础》(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公共基础教育实行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他公共科目考试为《公共教育基础》(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公共基础教育笔试和复习大纲)。职位是“公共知识”。详情参见“职位列表”。
(三)“专业科目”分类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于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目。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将于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举行。笔试具体地点安排在宜宾市内。 (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请以准考证为准)
3、政策加分
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条件的考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国家规定的紧急岗位人员,按规定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申请进入我市事业单位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一)《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及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名信息表》 》、服务合同(协议)、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应急人员
(三)退役军人申请加分,须提供《报名信息表》及本人有效《退役现役证》、《优秀军人证书》、相关奖励证书、胸章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
四、笔试总分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40%+“心理素质考核”×20%+“专业科目”×40%+政策加分。
笔试各科成绩相加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各科目成绩将于2023年11月28日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等相关网站公布。考生应登录网站进行查询。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请从宜宾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考试成绩查询申请表》,提交至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大北路37号一楼服务大厅)宜宾市翠屏区巷)进行成绩查询。受理成绩复核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下午17:00,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面试
需要面试的职位面试方式详见《职位一览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验应聘者的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反应、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其他形式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和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技能和其他能力。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安排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面试时间、地点以及体检、考核等相关事宜。市级和三江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分别负责招聘单位和督导员。该部门和三江新区具体负责,相关事项将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1、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面试(不需要面试的职位,在体检前进行)。市、县(区)、三江新区所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考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市、县(区)、三江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告。三江新区分别。
对于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所有缺席该职位笔试的考生将进入资格审查。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现场审查: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职称、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清单》中要求的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专业(执业)资格考试但未取得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无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但必须取得2024年7月31日前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并凭该证件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与申请资格有关的其他材料。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缴纳面试费80元,并收到面试通知。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笔试后不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参加招聘职位面试的应聘者,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将不被允许进入下一步招聘。
不参加面试岗位且参加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
六、体检、考核、更换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从高到低确定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成绩顺序确定排名)和笔试的“心理素质评估”)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等额确定。考生入场参加体检。其中:202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清单》中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然后安排体检。
2. 体检
(一)体检在二甲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三)考生对未当日或现场复试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试结论。逾期不申请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仅进行一次,仅对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查应当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怀孕考生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怀孕考生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工录取函[2009]07号)执行。
(五)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且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评估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将按照《应聘人员录用与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与应聘申请及资格有关的人事档案及其他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对评估是否通过作出结论。
体检考核过程中,因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导致同一名额空缺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人批准后,招录单位根据体检总成绩等额填补空缺名额。同级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体检考核过程中同一名额累计填写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告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所有举报人应以真实姓名如实举报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不接受匿名或以其他方式提交的问题。
2、公示期间举报存在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举报问题严重,但目前难以核实或否认的,将在核实后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3、通过考核的候选人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自愿放弃的空缺,不再填补。
7、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将对招聘单位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填写核实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其中,此前已申请过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收到录取(聘用)通知书而参与本次申请的考生,在办理就业审批手续前(规定的时间内)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取(聘用)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本人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应聘单位不再录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函,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签字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短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其中,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收无基层工作经验的大专、本科毕业生,录用后五年内须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报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劳动者未通过试用期、试用期满或者岗前培训的,按程序终止聘用资格。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对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举报热线:-5103556。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及市级机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市招办负责解释招收退休大学生的相关政策。
十、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一)市、县(区)招考办公室咨询电话
宜宾市征兵办公室:2367031
翠屏区招考办公室:8226258
徐州区招考办公室:6611900
南溪区招考办公室:3328881
江安县征兵办公室:2367284
长宁县征兵办公室:4626573
高县征兵办公室:5363300
珙县征兵办公室:2367358
筠连县征兵办公室:2367328
兴文县征兵办公室:8861190
平山县征兵办公室:5721146
(二)三江新区、县(区)岗位要求咨询热线
三江新区(岗位代码23203):2108053
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务代码23202):8237647
徐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务代码23227):7822849
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务代码23228):3185385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23229):2620738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23230):4623001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代码23231):5419897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代码23232):7728456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23233):4318967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务代码23235):8825713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23235):5629365
(三)市级单位应聘咨询热线
市大学城科技创新城服务中心:2023640
市同心协调联络中心:5958023
市政中心:2339368
市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8229976
宜宾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2393736
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2322507
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市无线电监测站:2339270
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市粮油产业发展中心、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经济作物产业发展中心:8239759
市博物馆:8210426
市图书馆:8226648
市赵一曼纪念馆:8223055
翠屏土地储备和土地利用中心:2333484
市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2103106
区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南溪生态环境监测站、江安生态环境信息监测中心、长宁生态环境信息监测中心:2328870
市营商环境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324902
蜀南竹海、兴文、石海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综合服务中心 蜀南竹海、兴文、石海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票务中心):8958246
市第一人民医院:8225627
宜宾卫生学校:8226343
市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8215203
市中心血站:2163150
市紧急救援中心:8220120
市职业技术学校:2381635
市特殊教育学校:2324362
市培智学校:8221323
(4)网上登记技术服务热线
技术服务热线:,,0831-8247722,0831-824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