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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及岗位名额详解:回避制度与资格要求全面解析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12-22

(一)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人。

(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者纪委调查的人员。

(四)受过警告、组织处理或者受到党纪政务处罚,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后影响使用的人员。

(五)新录用公务员(公务人员),尚在五年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以内。

(六)现役军人。

(七)2025年未毕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八)根据《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九)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回避管理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批准的岗位范围内进行。招聘名额为22名,具体单位、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申请人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申请人将报名材料提交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宁县长宁镇泽宏路二段534号)到三楼310办公室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报名将被视为无效。

本次注册不收取注册费。

(二)注册材料

1、《长宁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有效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学信网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2025年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若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学历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应提供就读院系、学历等信息)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信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等)。候选人最终是否符合所申请职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要求,以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注明的学历和职称(不含小专业)。申请出国(境)学习者,应当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岗位清单》中规定的其他职称、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原件(参加职称、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按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已审查合格并正在办理证明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无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但须取得相关证书原件2025年7月31日前,并凭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并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5、其他与申请资格相关的材料。

网上报名需提交上述报名材料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文件名以“姓名-应聘XX单位XX职位-职位代码”命名。

现场报名需提交上述信息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请应聘者仔细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每个申请人都将有资格进入这批公立机构。公开招聘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在本次考核招聘中,应聘者最终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将根据应聘资格审查、综合考察时的审查结果以及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查确认结果来确定。考生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多个岗位等行为的,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并仅对应聘者进行处理。负责申请。

4.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理论水平、与所申请职位相关的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等,满分100分。

本次招聘职位中,同一职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在30人以上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候选人将根据其笔试成绩。按照该职位招聘应聘人数1:10的比例(若与最后一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一起纳入),进入专业综合面试;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直接进入专业综合面试。

(1)收到专业综合面试通知

接到专业综合面试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稍后公布。逾期未收到专业综合面试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综合面试资格。

(二)专业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详情请参见专业综合面试通知。专业综合面试当天,考生应携带附有个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按时到专业综合面试通知中指定的地点到达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综合面试资格。

(三)专业综合面试结果公布

专业综合面试结果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签字确认。所有考生的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和排名将于专业综合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站公布。

(四)其他相关说明

应聘者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其中,对于报考人数较少且无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综合面试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职位拟招聘人数)的,该职位候选人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评审组必须有3名评审员。待三分之二以上会员投票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募。

5. 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应聘者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专业综合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补测,按照补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等数量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其中:2025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清单》中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然后安排体检。

(二)体检

1、体检在二甲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3、怀孕考生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怀孕考生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工录取函[2009]07号)执行。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且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对未当日或现场复试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体检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试请求。考试结论。逾期未申请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仅进行一次,仅对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查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由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县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根据专业综合面试结果。

6、综合检查

体检合格的,由招考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和《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和《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宜宾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将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审查与申请有关的人事档案及其他材料和申请资格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综合评估其是否符合资格。综上所述。

因综合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经县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由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等额填补。部门根据专业综合面试结果。

七、公告

专业综合面试、体检、综合考试合格者,由县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严重,经查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人员招聘资格;如果反映问题严重,但目前难以核实或否认的,将在核实后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对拟聘人员资格被取消或公告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而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根据空缺人数等额填补空缺,并经同意县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专业综合面试结果。

8、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现行程序和相关要求审核确认。经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职员工须在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60天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雇佣(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及全部档案,方可离职。办理就业手续;相关手续无法按时办理。是的,取消雇佣关系。

其中,此前曾申请过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收到录取(聘用)通知书而参与本次申请的考生,为在办理就业审批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取(录用)的考生(在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内),本人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应聘单位不再录用。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凭县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确认函,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本单位报到(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通知)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最短服务年限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报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劳动者未通过试用期、试用期满或者岗前培训的,按程序终止聘用资格。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9. 治疗

(一)聘用人员符合《中共长宁县委办公室、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长办[2017]64号)规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外,还可以享受规定的政策优惠(今后如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政策)。

(二)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禁止调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辞职的,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相关规定进行。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4620925。

十一、特别提醒

(一)应聘者未按要求主动或登录公告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导致未按要求参加专业综合面试、体检、综合考察、更换、招聘的,对自己的责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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