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公益岗位招聘公告
为落实就业扶贫和就业援助政策,进一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工作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法)有关规定〔2020〕58号),结合全旗公益性岗位招聘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性质及招聘对象
(一)职位性质
本计划拟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为农村保洁、社区服务、政府机关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务岗位、公共服务岗位等临时性、辅助性岗位。
(二)招聘条件
城镇常住居民中,符合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并已办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老年失业人员。指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在常住地居住满6个月、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2、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已申报并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4、失地农牧民。是指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被旗县级以上政府依法征用后完全丧失原有承包耕地、牧场的农牧民。每月享受高于当地失业保险待遇的征地补偿费的人员不属于此类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失业登记连续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女性年龄在35岁以上,男性年龄在45岁以上;
6、就业困难的大学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且从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大学毕业生主要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生);
7、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有劳动能力、享受扶贫政策的脱贫人员(含监测对象)。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一)具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曾在企业或者各类组织中担任过法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法人联络员等职务的;
(二)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三)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已满的;
(四)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六)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七)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三)招聘对象
2、工作福利
(一)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执行。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缴费。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二)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退休年龄外,其他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的其他就业困难老年人、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已就业的,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报名地点:苏木镇各社会事务办公室政务服务大厅
所需材料:申请人须持有《就业创业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证明(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证件原件、 ETC。
1.符合脱贫条件的人口(含监测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苏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
2、符合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应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批表》,由苏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就业困难。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须填写《公益性就业安置申请表》,经审核后统一安置。
3、预约公益岗位的人员,视为已报名。
4、公开招聘及管理
(一)公告
登记完成后,统一审核申请人的工商登记信息、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就业失业状况、家庭成员等。经审核无异议,公示期为5天。脱贫人员(含监测对象)要向嘎查村、苏木镇进行公示。
(二)就业情况
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实行一年签约制度。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外,累计期限不得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一经录用,其岗位不再变动。协议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终止聘用协议。本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规定。
(三)管理
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用人单位对受聘人员的工作表现、遵守规章制度和纪律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劳动合同终止。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在任职期间无法履行职责或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纪行为的,将依纪依法给予处理,并及时终止聘用。
咨询热线:-4665394
乌拉特后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4 年 11 月 27 日
关于乌拉特前旗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社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文件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人社办发[2020]58号)结合乌拉特前旗实际情况,拟发展公益性岗位27个。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名额及岗位设置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文员主要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如收发文件、登记、归档、撰写公文和材料、会议事务、后勤保障、整理资料等。
实行考勤登记制度和请假制度,严格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如有临时任务或者工作调整,必须服从单位统一安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乌拉特前旗就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并已登记失业的以下六类城镇居民:
1.老年失业人员。是指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在常住地居住满6个月、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2、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家庭成员零就业。是指同一户籍中有二人以上共同居住的城镇居民,且所有家庭成员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登记为失业人员,无经营或投资收入。
4、失地农牧民。是指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统一征用土地后,完全丧失原有承包耕地、牧场的农牧民。女性年龄在40岁以上,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上。每月享受高于当地失业保险待遇的征地补偿费的人员不属于此类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是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连续失业登记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女性年龄在35岁以上,男性年龄在45岁以上。
6、就业困难的大学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且从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大学毕业生主要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登记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并在公司存续期间担任法人职务,包括但不限于监事、董事、董事、投资者、法人、财务负责人、主要联系人、股东等。 ;
2、领取失业保险金;
3、本单位以外的用人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4、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5、享受创业和技能培训补贴;
6、其他与公益立场政策相冲突的事项。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管理遵循“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对聘用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定岗位职责,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上报工资发放等信息每个月到就业服务中心。严禁空缺、顶替等违法行为。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 ]第50号),用人单位必须与在岗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雇佣协议(每年签订一份)。专职公益性岗位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执行。公益性兼职岗位工资按照小时工资计算。工资结算。
三、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将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其实际为困难群众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用人单位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公益性岗位的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4.已享受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障补贴的人员,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障补贴。
5、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乌拉特前旗就业服务中心与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候选人的姓名、性别、服务单位等。接受社会监督和公示的期限为5天。
五、报名及公示
1、发布招聘公告: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注明用人单位拟聘用的岗位名称、薪资待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地点等。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6日(不含六天)。
3、登记审核所需资料:愿意就业并符合安置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时(如未就业或失业)登记证明,请先到就业服务中心大厅咨询(咨询电话为-3603846)及其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向工作人员说明您申请的是公益职位。
4、报到地点:民生大厦5楼503室电话:-3603846
六、相关要求
1、申请人须为已毕业2年以上且从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必须精通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文秘、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有语言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服从单位统一安排。
2、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控政策。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乡镇、街道、社区(村)不得推荐登记。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应聘者必须符合条件,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已录用的人员,将予以开除,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
4、录用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单位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服从安排,积极工作。不遵守纪律、制度和安排的员工将随时被解雇。
5、严禁出售岗位或空缺岗位。否则,一经查实,用人单位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追回已支付的工资。他们将不能享受公益性岗位的各项社会保险补贴,并取消其未来公益性岗位的任职资格。
磴口县公益岗位招聘公告
为认真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切实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磴口县实际需要,现就公开招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公益性岗位使用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主要从事社区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公共服务岗位等基层工作。 (岗位数量及人数如下)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城镇常住人口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已办理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
(一)老年失业人员。指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在常住地居住满6个月、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已申报并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四)长期失业人员。是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失业登记连续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女性年龄在35岁以上,男性年龄在45岁以上。
(五)失地农牧民。是指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被旗县级以上政府依法征用后,完全丧失原有承包耕地、牧场的农牧民。每月享受高于当地失业保险待遇的征地补偿费的人员不属于此类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大学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且从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大学毕业生主要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具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目前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3、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已满的;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5、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6、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7.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3、工作福利
专职公益性岗位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兼职公益性岗位工资按照小时工资计算。
4. 注册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三)注:符合条件、愿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应到磴口县就业服务中心505办公室登记。
五、公告及招募
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向用人单位或者就业服务中心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咨询热线:-4217501
磴口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 年 11 月 26 日
来源 |乌拉特后旗就业服务中心、乌拉特前旗就业服务中心、内蒙古磴口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