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加分政策
1、优秀运动员奖励积分。
对于我市优秀运动员,按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化体育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昭通市优秀运动员就业和深造给予政策优惠的通知》精神执行研究》(肇事人通[2008]89号)。并提交资格审查时市文化体育局出具的证明及相关材料。
2、革命烈士子女、人民警察因公殉职的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表彰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扶养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审查其资格时。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和户籍证明(需证明与烈士的关系);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民政部门证明并出具的《警察因公牺牲证明》 “因公死亡”和户籍证明(需证明与因公死亡人员的关系)。
3、定向选拔村干部加分。
(一)服务年限加分:截至报名截止,年龄在40岁以下、连续任职4年以上、在岗的村干部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可申请村定向招聘。干部。每增加任用一年加0.5分,总分不超过7.5分。担任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期间,任期可以合并计算。
(二)表彰加分:任职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受到省直有关部门或者市委、市政府表彰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加8分;受到市有关部门表彰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受到有关部门、县委、政府表彰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加6分;受到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加2分。
2014年11月10日后获得市级及以下表彰的,不再加分。
对于多次受到表彰的,根据相应表彰部门的规定,从第二次开始,省及以上加4分,市加3分,县加2分。同一年度同时满足省级及以上表彰、市级表彰、县级表彰加分的,可选择分值较高的加分,加分不再被积累。
上述保单累计奖励积分不得超过15分。
4、以上3项加分政策仅对申请定向选拔村干部的人员进行加分。村干部报考其他职务不加分。以上三项保单均不累积积分,只能选择其中最高的一项获得积分。
符合第1、2条加分政策的申请人,须于2018年5月3日至4日期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请加分。第3项加分政策 申请该政策的申请人,按照后续相关通知的要求和程序,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获得加分。加分结果将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外申请加分的,所有请求将不予受理。
以上信息来自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摘自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昭通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第1号)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