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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6-09-29
一、投标答辩

1.投标答辩,由____公司《____厂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组织,公开进行,允许旁听。

2.《____厂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邀请__市公正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投标答辩会议。

3.投标答辩人,由《____厂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经过初步筛选后产生。没有取得投标答辩权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投标答辩会议旁听。

4.投标答辩的顺序,由投标答辩人抽签决定。答辩开始后,尚未轮到答辩的投标人,不准参加答辩会(包括合伙人)。答辩完毕的投标人,可以列席旁听其他人的答辩。

5.投标答辩人在答辩前,认为个别评委对自己的评判可能产生不公正的结果,有权向评标委员会主任提出请求该评委回避,评标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告知被请求人,在对该投标答辩人的《投标方案》评议和评分时回避。

6.从投标答辩会议开始,到投标答辩会议结束,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准和任何投标答辩人接触,如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撤销其评委资格和有关投标人的答辩、中标资格。

7.投标答辩人应当遵守答辩会议的各项规则,按顺序进行答辩,到时不参加答辩的以弃权论。

8.投标答辩人的答辩时间相等,答辩分为:《投标方案》解释阶段和答辩阶段,每个阶段结束前三分钟,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合伙承租的投标人,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21.本《投标答辩、评标、决标程序及规则》的未规定事宜,评委会主任有权处置。

22.租赁经营合同生效后,招标工作全部结束。

23.本规则从__年__月__日生效。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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