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事业单位4群:544329446
2017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从事业单位考试、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医学考试以及公务员考试等诸多考查公共基础知识的公考,到中公教育特意推出有助于考生备考的公共基础知识1000题及答案系列,来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再到建议考生收藏本页以便随时关注,还可以选择每日积累或者等积累多了再背诵 ,公共基础知识都是会涉及考到的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1000题101
根据下列给定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2014年那一年的12月21日那天,李某驾驶着福田瑞沃变型拖拉机沿着S102线朝着由东向西的方向行驶着。当行驶到C市新城区建新路口那个地方的时候,把由北向南过马路正常行走着的行人连某给碰倒了,从而造成被害人连某在当场就死亡了。事故发生之后李某驾驶着车辆逃逸了,而后在2015年3月19日到C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城区大队去投案了。经过尸检,被害人连某是因为交通工具作用致使颅脑及胸腹腔脏器严重损伤进而死亡的。经过C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城区大队认定,被告人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案情,李某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 B.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C.交通肇事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2.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李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
B.经过公安机关展开调查,李某去到公安局投案,是在他父亲进行规劝并且予以陪同的情况下,尽管李某也如实讲出了自己犯下的罪行,然而因为并非他自己主动去投案,所以不算自首。
C.对于自首的李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如果李某自动投案后,又逃跑了,就不能认定为自首
3.倘若公安机关于询问之际,发觉李某仅仅十七周岁。那么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是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
B.李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C.因李某未成年,不予刑事处罚,应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
D.李某虽未成年,但已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公共基础知识1000题及答案101
1.那么,来看看这个情况,关于答案那选项是C,我们来详细说说。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存在这样的状况,就是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然后,就因而发生了重大事故,这个事故导致了有人受重伤、有人死亡或者使得公私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是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要是交通运输肇事后还有逃逸的行为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那就得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假如是因为逃逸最终导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C项是正确的,其他三项都是不正确之情形,因而本题答案选择C。
2.针对这道题,其答案是B。依据中公解析可知,按照我国《刑法》第67条之所规定,在犯罪以后能够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出自己所犯下罪行的情况,才属于自首。对于那些构成自首的犯罪分子而言,是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A、C项是正确的情况。其中,如若犯罪情节较轻的话,就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嫌疑人朝着其所在的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着相关负责人员的地方去投案 ;犯罪嫌疑人因为生病、受伤,或者是为了减轻犯罪所带来的后果,委托其他人先去代为投案,又或者先是通过信件、电报的形式投案 ;罪行还没有被司法机关觉察,只是因为人的举动、神色显得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进行盘问、教育之后,主动交代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的 ;犯罪之后选择逃跑,在被通缉、追捕的进程当中,主动进行投案的 ;经过查证确实已经准备好去投案,又或者正在投案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抓捕到的,应当被视作自动投案。不是由于犯罪嫌疑人自己主动的,而是经过亲友进行规劝、并且是陪着一起去投案的;公安机关去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是亲友自己主动去报案之后,把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同样也应该被视作是自动投案。B项是错误的。犯罪嫌疑人自动去投案之后又出现逃跑情况的,不能够被认定为是自首。D项是正确的。所以本题答案选择B。
3.我国《刑法》第17条表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是应当背负刑事责任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若犯罪,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A项说的不对,B项其中的“可以”要换成“应当”,C项有错,D项是正确的,所以本题答案选D。
留意云南中公教育微信ynoffcn,对于政策方面的问题能够在实时给出回应解答,关于考试的各类信息不会出现遗漏而没看到的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