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研究院发布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考核公告(编号:1)。
为强化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编号琼人社发〔2025〕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编号琼人社发〔2013〕19号)等相关法规,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审核与备案,我院计划通过考核方式选拔20名高层次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省海洋研究院,作为海南省政府直接管理的正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进行海洋经济、海洋资源保护、海洋新兴生产力以及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政策的研究;负责海洋经济发展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致力于海洋科技协作创新平台的建设以及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广;进行智慧海洋政策、法规、标准以及海洋数据应用的研究;承担海洋交流合作平台的建设任务,并举办海洋领域的学术会议和论坛等活动。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我们应坚持宏观调控与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有机结合,实施统一的标准规范、分门别类的指导原则以及分级的行政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须在40岁及以下,即1984年5月14日之后出生者,具体以公告发布日期为准;若持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后工作站出站资格,年龄限制可放宽至45岁,即1979年5月14日之后出生者,同样以公告发布日期为准;而对于学科带头人,年龄要求则为50岁及以下,即1974年5月14日之后出生者,同样依据公告发布日期确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公务员招聘过程中违反规定、受到处分且处分期尚未结束的;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中存在违规行为、已受到惩处且惩处期限尚未届满的。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员工若正处于试用期阶段,亦或是服务年限尚未达到规定的最低要求;
5.失信被执行人;
对于那些拒绝或回避应征入伍并且不进行改正的适龄青年;那些以规避兵役义务为目的,拒绝执行军事职责或擅自离开部队,且被军队开除军籍、剥夺军衔或者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现役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完成审核并备案后,已通过该厅及海南省海洋厅的官方网站对外发布了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详细阐述了招聘的岗位设置、招聘人数、学历要求、专业需求以及年龄限制等具体资格条件。对于招聘过程中的补充公告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等事宜,将在招聘公告所涵盖的相同范围内进行公布。而关于其他相关事项的公告,则将发布在海南省海洋厅的官方网站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不向报名者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过程完全通过网络进行,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需按照规定内容填写报名表格,并将所有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官方指定的电子邮箱。报考成功后,考生需定期登录海南省海洋厅官方网站,关注招聘工作的最新进展及相关事项的公告发布,同时确保在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保持有效畅通。本次招聘采用诚信报名机制,应聘者需依照规定真实、详尽、准确地填写《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研究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报名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若发现信息填报存在不实或虚假情况,一经核实,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11月30日。省海洋研究院将依照报名数据,每月进行考核的安排。同时,会根据考核结果,实时调整岗位及招聘人数。一旦岗位招满,招聘活动将随即停止。有关具体的考核计划,请密切关注海南省海洋厅的官方网站。
3.报名材料
接收报名材料邮箱:。
在报名过程中,需将相关资料整理成名为“职位名称+个人姓名”的文件夹,并将其制作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同时,请确保附件按照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请提供本人合法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正面和背面复印件,确保这两面内容在同一页面上展示。
应聘该岗位需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明,若学历或学位是在国外或境外获得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放的认证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25届毕业生若未获得毕业证或学位证,需出示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针对国内院校的毕业生求职者,若其毕业证或学位证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的调整或院校专业设置的变动等原因,与公开招录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或名称不匹配;对于从国外留学归来求职的人员,若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如翻译名称不同、专业分类标准不一致等),这两种情况将由我院的招聘工作小组进行专门的审核。审核过程中,将参考求职者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综合研究判断其是否符合报考该专业的资格。应聘者需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专业分类目录来确定其所学专业的代码和名称,并且这些信息必须与招聘公告中列出的岗位所需专业代码及名称完全相符。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2025年即将毕业的学生,如果尚未达到毕业时间,请上传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6)《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5);
(7)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省海洋研究院依照招聘标准和岗位需求,对报名者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交材料进行初步资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不得更改报名职位或再次提交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需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或选择其他职位报名。若在规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材料或资格审查依然未通过,则视作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在公开招聘的整个过程中,资格审查始终存在,对于任何涉及虚假信息或违反招聘规定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被聘用的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按要求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三)组织考核
1.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的候选人需具备博士学位及相应学位,或拥有高级职称,属于专业技术人才范畴。招聘过程将严格遵循《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编号琼人社发〔2025〕2号)以及《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编号琼人社发〔2013〕19号)中的相关规定,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选拔。
组建考核团队。该团队由省海洋研究院牵头,汇聚了5至7位来自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是外部聘请的专家。
考核内容与评估手段包括:依据岗位需求与职责,通过撰写研究报告、进行面谈、现场答辩等多种形式展开,重点评估应聘者在思想道德、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职业道德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整体素质。
考核结果将在现场予以公布。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进行四舍五入。及格标准为80分,未达到此标准者将无法进入体检及考察阶段。若报考人数不多,未能形成有效竞争,则考核小组需至少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考核结束后,在海南省海洋厅官网公布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所需名额,从通过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照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等额选取需进行体检的应聘者。
依据评估成绩,选拔对象需在县级行政区域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接受健康检查,相关检查费用将由省属海洋研究机构负责承担。体检录用流程将严格遵循《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体检结果需及时通知至参与体检的应聘者。若考生对非当日或非现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持有不同意见,可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接到体检结果后的7日内向省海洋研究院提出复查申请。复查需在同等或更高层级的医疗机构另行进行,体检结果应以复查的判定为准,复查过程中必须有纪检监察人员相伴,且复查仅限一次。
依据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选出考察对象。省海洋研究院将选派具备相关经验的人员组建考察团队,该团队将对候选人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心理状态、学习与工作表现、守法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查阅其个人档案,并据此撰写考察报告。
体检不通过、考核未达标或主动辞退者,将不被录用。若系主动放弃,需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详细说明所申请的职位及放弃的理由,并由本人亲自签署。若应聘者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将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挑选填补空缺。相关递补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海洋厅的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过对考核结果、体检状况以及综合考察的评估,省海洋研究院党组经过研讨,最终确定了拟聘用的人员名单。
(六)拟聘人员公示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海洋厅的官方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了信息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此次公示的有效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出现任何争议,将由省海洋研究院负责调查并处理,处理结果将上报至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若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拟招聘职位空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经过讨论,决定从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中,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替补。然而,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进行替补。替补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海南省海洋厅的官方网站上公布。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备案
公示期结束后,对于无异议或经调查确认不会影响聘用的情况,应迅速提交《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人选的考核得分、以及集体讨论拟聘用人员的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以供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核认定符合招聘要求的个人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将由海南省海洋研究院正式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任职通知》,同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登记资料》存入其个人人事档案中。
(八)办理聘用相关待遇。
招聘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拟聘者发出报到通知。若拟聘者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到,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被聘用的资格。
本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与被聘用者签署劳动合同,正式建立劳动关系。所签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不得少于三年,且须遵循相关法规执行试用期规定。对于首次就业者,试用期设定为一年;而对于其他人员,试用期则为六个月。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试用期结束后,若考核结果达标,将被正式录用;若考核不达标,则聘用关系将被终止。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者可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入党(团)手续、档案转移以及户口迁移等一系列相关事宜。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过程中,需遵循回避原则。若招聘人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条件,则必须执行回避措施。
(二)必须严格遵守招聘规定。若有人违反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招聘活动全面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整个过程透明化,结果公开化,并积极主动地接受各方监督。
八、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信息,均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海洋厅官方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省海洋研究院在此次公开招考中,并未自行组织或委托他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课程,亦未指定任何参考书籍或资料。所有以招聘考试命题小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开设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是发行的教材、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活动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本方案的解释工作由省海洋研究院承担,对于未涉及的事项,将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时间安排如下:工作日的上午从8点开始至12点结束,下午则从14点30分持续至17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