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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聘简章
晋江市人民法院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晋江市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聘用制书记员4名 性别:不限; 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不限; 岗位职责:负责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卷宗整理及归档,庭室日常行政事务等辅助性工作等;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正常**机制,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 2.单位为聘用制人员办理缴交“五险一金”; 3.享受工会福利、慰问、公费体检等; 4.享受婚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法律规定的假期。 三、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晋江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提交以下材料(现场报名提供复印件及提供原件核查;网络报名提交扫描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 4.与岗位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 5.**或**部队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6.两寸彩色证件照1张。 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0日-12月23日上午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地点:晋江市人民法院816室(晋江市崇德路38号) 网上报名邮箱:jjsrmfy@sina.cn 咨询电话: 0595-82033732 黄先生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为人品行; (4)具有拟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职业技能或从业经历; (5)符合拟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身体等条件; (6)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7)符合法院招聘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曾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存在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7)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将根据岗位职责和需要,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分别进行面试、体能测试等考察工作。 (1)技能测试 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测试和机打测试。机打测试采取听打方式进行,每名考生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2)面试 组织所有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个人情况、语言表达、仪态举止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按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缺额时,按照面试成绩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4)政审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应聘人员还应按规定提供综治、无犯罪证明等,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政审考察对象放弃而出现缺额时,可按照面试成绩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5)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选情况在晋江法院官网或公众号等平台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活动由晋江法院政治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3)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将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每2年签订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无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晋江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表:晋江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晋江市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0日公务员考试网推荐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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