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核、面试的人选名单。资格审核结果将于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公布。
(四)评估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录用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安排候选人考核及后续工作。评审前,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公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1、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详见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公告。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东方语言学院院长的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的考核则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小组中评委人数不得少于5人。
评审组中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评审人数不得超过60%。考核组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评审员资格审查
考核前,将对参加考核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参加考核者需按照招聘岗位资质要求提供原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际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学信.com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中国共产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评审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相关教学科研业绩材料;招聘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考核面试前,对参加考核的教职员工在国家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准入查询。不合格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学校将组织相关院系负责人和专家对符合东方语言学院院长职位报名条件的人员简历和表现进行分析。
4. 评估结果
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及格分数为75分。申报人数较少且不存在竞争的,须有评审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投票赞成,并将投票结果记入簿册。成绩未达到及格线或赞成票不达标者,不得参加体检、检查。
(五)体检及检查
考核招聘按照各考核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学校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承担。体检结果将在体检过程中及时告知考生。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查应当在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时纪检人员应当陪同。
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结果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可根据应聘同一职位且考核分数达到及格线的人员的需要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从高到低依次填补。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同等数量的考察人选。我校将选派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组,前往申请人原工作或学习单位,考察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品德、能力、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状况等。开展调查,审查个人档案,制定调查报告。
(六)拟聘人员公告
学校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议审查批准后,报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我校官方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争议,海南省教育厅将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即确定为拟聘人员。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考核岗位出现空缺的,如有必要,可向已申请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补发。
(一)检验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任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任的;
(三)未按时提供有关证明和材料的;
(四)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批准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或经调查无问题,我校将提交《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名册》省”和学校党委在10个工作日内。会议纪要、海南省教育厅批复及主要招聘材料报海南省教育厅审查批准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供批准。经批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我校发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任通知书》,《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8) 处理就业及相关福利
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人员首次受聘或工作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年,工作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受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照我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对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年)》认定标准并满足学校教学科研需要的人才,具体薪酬采取一人一议政策。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招聘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资格管理规定》(人社部条例[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规定的工作人员第 6 号人事令)的规定除外。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办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所有招聘工作均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积极接受监督。
1.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电话:-65343302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电话:-65336895
3.学校纪检监察热线:-63219621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