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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壮大优秀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教育部《通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蒙才人才[2019] 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万人(教秘[2020]90号))根据决定,蒙城县高中学校将于2023年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介绍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需招聘、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2.介绍对象
“双一流”大学的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3、岗位计划
蒙城县高中学校2023年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人才35名,其中普通高中28名(含蒙城一中、安徽蒙城县第二中学、安徽蒙城县第六中学) 、蒙城县第六中学、蒙城县第六中学、蒙城县第八中学)、中等职业学校7所(含安徽蒙城建筑工业中等职业学校、亳州汽车工业学校)。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参见《蒙城县2023年“1223”名优教育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与履行相应岗位相适应的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相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本科生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92年5月26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岁(即1987年5月26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5月26日(含)后出生);
6、具有与所引进职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
7、具有所引进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符合教师资格要求并能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
8、符合职位引进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蒙城县引进人才最短服务年限为五年;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被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并在停学期间的;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政政纪处分尚未届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进行司法调查但尚未得出结论;
(五)有其他法律规定禁止报考或者聘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应聘者在任职时不得应聘构成《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七)不符合职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十一、蒙城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纳入本介绍范围。
5. 介绍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和岗位计划将通过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发布。后续介绍信息将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蒙城人事考试网()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申请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正确填写《蒙城县“1223”教育名校人才引进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考试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正面不戴帽子证件照,jpg格式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尺寸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的沟通方式。
报名时间为6月6日8:00至6月12日18:00,截止时间后不再进行追加报名。用人单位负责应聘者的资格审查,统一在蒙城人事考试网上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申请。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其实际情况、应聘条件和应聘职位要求相符。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该职位资格的最终依据。申报人资格审查贯穿蒙城县2023年“1223”教育名校人才引进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查实,将根据不同阶段随时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终止聘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按照规定和纪律进行调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证件、《审查表》等材料。介绍位置。所有证书、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全日制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提供符合所申请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
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全部科目合格并于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当提供学校或者负责自考的省、市教育部门颁发的证明。学习考试、成人教育等。“2023年毕业,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正在等待毕业证书”的学历水平、毕业时间和书面证明,以及本人的书面陈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所申请职位的要求相符。承诺等材料,并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所申请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
具有港澳地区大学学历者,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材料;具有国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学历证明材料。
已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并于2023年7月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学校专业能力证书》现场资格审查时的“学生”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汉语学科职位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2A级或以上)。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必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申请考试。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参加专业测试的资格。现场资格审核相关具体事项将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提前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专业检测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纪委、县委人事办公室、县人才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专业考试不设定考试开题比例。重点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专业认可度、教学能力等符合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考生的表现,考生的专业测试结论将被评定为“优秀”或“优秀”。 “良好”、“合格”、“不及格”,考试结束后当场告知考生专业考试结论,并全程录音录像。为确保优中选优,专业测试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将发出面试通知并进入下一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专业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考试相关具体事项将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提前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蒙城县“1223”教育知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外表、逻辑思维、协调反应、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担任教师岗位所需的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人选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为保证引进人员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定为6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参加体检和考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岗位介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在职计划中排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确定并列候选人作为体检候选人。
(六)体检及检查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改的通知》(交保办[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师[2011]1号)执行)。体检结束后,医院出具“通过”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此次体检在蒙城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体检如有不足,则等额补足。
2.检查
检查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考察对象以及学习、申请期间的表现。同时,还需核实主体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资格,提供的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回避申请等情况。检查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组成检查组。检查时要广泛听取意见,查阅相关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出具检查报告。
根据《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检查结束时,如果检查对象仍为失信被执行人,检查环节不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检验过程中如有短缺,将等量补足。
体检、考察的具体事项将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提前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公告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引进人员,并在蒙城市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举报影响引进问题并找到实质性证据的,不再允许引进。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确定为引进对象。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更换。
(八)就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点实行人才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引进单位必须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初次聘用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初次聘用期满后,方可调动并申请其他职位。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一年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
符合教师资格条件但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以及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的人员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证书)人员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拟引进人员应当在引进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登记及相关手续。拟引进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在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引进人才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按照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引进人员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连续五年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经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后,每年年初发放上一年度应享受的生活补贴。五年聘用期限内离职的,自当年起停发生活补贴。
入境人员配偶安置将根据其原就业状况、个人状况、工作能力等,本着“对等、空员、自愿”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级别进行安置。属于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由用人单位和教育部门向县政府提出意见,经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来蒙城县就读的输入人员子女,将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帮助,可按照就近原则自主择校。
六、相关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未指定辅导材料,也不举办或委托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蒙城县“1223”教育名校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7623016(蒙城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