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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滁州市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8-25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特岗教师”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帮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帮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省级“三帮一扶”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帮一扶”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西部地区担任志愿者的大学生须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订的服务证明和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年限须在两年以上)。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其成绩在滁州市南桥区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为其两科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

6.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个岗位笔试成绩有多名相同者,全部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审查将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及资料进行,对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能提供所需材料的人员,取消其参加专业考试资格。如有空缺,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

(1)2024级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书面承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所应聘岗位专业一致(须取得学历、学位等证明,方可就业)。

(2)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目成绩合格、将于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校或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注明学业水平、毕业时间的证明和“申请人将于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目成绩合格、待颁发毕业证书”的书面证明以及申请人毕业证书专业与所申请职位专业相符的书面承诺等(须取得学历、学位等证明后方可受聘)。

(3)报考专门招收军人家属的职位的,还须提供所在部队旅(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家属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登记证明。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收到专业考试通知书。

7. 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组织实施。南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2.专业考试形式和内容。专业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考试成绩为100分。

为保证就业质量,专业考试最低及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若专业考试实际参加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数,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当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专业考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8. 结果综合

最终考生成绩将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并在滁州市南桥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50%)和专业考试成绩(50%)决定。

计算公式:[(职业倾向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合成成绩时,将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率,计算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南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招录计划数和考生期末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平等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期末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较高的考生,如考生各科成绩相同,则进行加测,加测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格检查

体检由南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考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检查。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招考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招考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保函〔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保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应当根据拟任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充分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及其学习、工作、报考过程中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债务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检查结束时,检查对象仍为失信债务人的,在检查阶段取消其资格。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出现空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期末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等数量依次递补,不得超过两次。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填补。

10. 宣传

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滁州市南桥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11. 求职申请

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持相关材料按规定报送南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录用审批手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在录用审批前未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相应学历、学位等证明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到岗的,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招录单位须与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任合同,建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办理设立核准手续。

十二、相关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滁州市南桥区委组织部、滁州市南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南谯区事业单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及时登录滁州市南谯区政府网查阅查看。

政策咨询电话:-3524903

监督举报电话:-3112534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均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开放。

特此公告。

附件:滁州市南谯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024年滁州市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中共滁州市南桥区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滁州市南桥区委员会组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滁州市南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2 月 29 日

原标题:滁州市南谯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滁州市南桥区人民政府(原文链接MD5:c20389e015cbc9d2408768060bc4b46d)

以上是2024年滁州市南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2023年滁州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信息请加入事业单位考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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