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者;
(二)被法院、检察院或者其他单位开除职务的;
3、涉嫌违法违纪的,正在审查中,尚未结案;
4、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5.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判人;
6.有其他不宜担任员工制试验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组织实施十堰市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外开放。
四、招聘步骤
(一)资格登记和初审。
1.注册时间。从2023年3月21日到2023年3月24日17:00。
2. 如何注册。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全部通过十堰市公招网站(http:)网站和十堰市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者可登录十堰市公招网站公告栏查询具体招聘信息。申请人在十堰市公招网站下载填写《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寄至指定邮箱(),完成报名。本次考试的考试费用为50元,付款后,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负责提供与考试相关的所有项目。
原则上,应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具体时间以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3. 注册所需信息。
本次招聘只接受在线注册,即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注册()。发送电子邮件时,根据您申请的职位,选择以“(姓名)+(职位)”的形式命名电子邮件的主题。申请人下载《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登记表》(附件1),《登记表》必须插入彩色照片并填写完整资料,以word格式提交。
报名材料包括:工作履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全日制)电子档案(扫描或拍照压缩文件包),以上资料与《报名表》一起打包寄至报名邮箱。
4、资格初审。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要求,符合要求通知其参加笔试,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通知复审结果和笔试时间。
(2)笔试
1.笔试的范围。主要考察公众基础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包括基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文本理解与表达、判断与推理、数据分析等应知必知的基础知识。笔试没有指定试卷。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笔试将于2023年3月26日(星期日)上午09:00至11:00举行。考生应在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没有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后30分钟未准时到达或离开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按比例减少招聘计划的数量。
(3)最低及格分数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考核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应聘人数,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有资格进入后续环节。
(4)职业技能测试
这
速记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打字速度和准确性,职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公布。
职业技能考试入围人员由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依次,按照1:3的竞争比例确定,低于1:3的比例,按比例减少招聘计划。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职业技能测试最低资格标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合格进入后续环节。
(5)确定总分
申请人综合成绩按100分制换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60%。
(六)资格审查、体检、检查
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资格审查、体检、检查考核人选按1:1比例确定。综合分数相同时,以职业技能考试分数确定;尚不确定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考生资格审查、体检、检查不合格的,按考生综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补习资格审查、体检和检查。体检按照《关于修改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手册(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如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检查工作应参照《关于抓好公务员招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政治表现、品德品质、能力素质、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等,并审核报名资格,核实主体是否符合考试资格,提供的申请资料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检查相关工作由招聘单位另行公告。如因未通过检查或体检等原因出现空缺,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招聘法庭应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决定是否填补。需要补足的,应当在申请同一职位的考察、体检人选中按高分、低分的顺序更换。综合分数相同时,以职业技能考试分数确定;尚不确定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
(7) 宣传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体检结果等,确定最优秀的聘用人员。在十堰市公招网站(http:)、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宣传,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的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届满时,如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应按照平等原则移交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自愿性和共识性。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聘用为劳务派遣制度下的试用辅助人员;经评定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符合相关规定,双方愿意续约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9) 替代聘用
如有录用人员空缺,可选择重新录用,替代人员的资格以报到时条件为准,接替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无法确定,则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确定;尚不确定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按程序办理用人手续。在补充就业时放弃的,以后不再有资格从事补充就业。
5. 相关处理
劳动
派遣试验辅助人员享有法定节假日、年假等国家规定的权利,年工资标准不低于每人6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年终考核后的绩效奖金、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管理费, 等)。
6. 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咨询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及年龄、学历、其他资格等相关信息,招聘公告中的备注,应聘者应在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8692730,(微信同号),微信公众号将及时推送相关信息,请关注报名候选人。
(2)考生在线报名时必须留下两个联系电话(确保沟通顺畅),在笔试、职业技能测试、资格审查、调整补充等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持沟通畅通。如应聘者因自身原因错失就业机会,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考生在线报名时应仔细核对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以免错失参加考试的机会。
(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职业技能考试、体检、检查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文件不完整的人不允许参加考试。
(五)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有欺诈行为,一经确认,应当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如果雇佣已经完成,我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应聘派遣书记员的申请不影响2023年市法院公开招聘职工书记员的申请。
本公告由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解释。
电话号码:见原文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1日
附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登记表.doc